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