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12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