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056.17万元。
? 上述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433.82万元,对当期
损益影响额433.82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622.3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7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2,05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46%。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获得时间 | 发放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
1 | 2023年7月 | 科研项目 | -- | -- | 与收益相关 | 501.00 |
2 | 2023年7月 |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 淘汰燃煤锅炉补助 | 辽环函【2021】124号、辽蓝天发【2017】4号 | 与收益相关 | 140.00 |
3 | 2023年8月 |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 辽科发规【2023】36号 | 与收益相关 | 200.00 |
4 | 2023年8月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吸纳高校毕业生 | 辽财社【2019】276 号、抚人社发【2022】19 号 | 与收益相关 | 93.82 |
5 | 2023年9月 | 科研项目 | -- | -- | 与收益相关 | 616.35 |
6 | 2023年10月 | 科研项目 | -- | -- | 与收益相关 | 505.00 |
合计 | 2,056.17 |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第2、3、4项补助合计433.82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对当期损益影响额433.82万元;其他补助合计1,622.35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