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江西省金溪县 1.5 万吨污水处理项目
●投资金额:4,154.11 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取得江西省内污水处理资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进一
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发掘并形成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经与江西省贵溪县人民政府协商,江西洪城水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
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出资 4,154.11 万元的
价格以 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获得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
经营权。洪城环保已于 2012 年 8 月 6 日与金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江
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他 附
件、附录。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 30 年。
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
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 中铭评咨字[2012]
第 2001 号)。
按照本公司决策权限,该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
过,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名 称: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998 号北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华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7 年 5 月由上海森诺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 BOT 模式投资兴建,生产工艺为卡鲁赛尔氧化沟处理
工艺。2008 年 3 月正式动工兴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3 万吨,
一期建设为 1.5 万吨,接纳污水设计浓度:COD 为 220mg/L,氨氮
20mg/L,总磷 1.5mg/L,BOD 为 120mg/L,出水设计浓度:COD 为 60mg/L,
氨氮 8mg/L,总磷 1mg/L,BOD 为 20mg/L。2009 年 12 月 20 日开始试
运行,因上海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试运营中出现经营困难,无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于 2010 年 7 月 12 日交由金溪县人民政府托管运
营,现运行基本正常。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特许权及资产经营权出让价款
出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4154.11
万元)。
2、试运营
污水处理厂正式移交给乙方后,甲方(金溪县人民政府)需给予
乙方(洪城环保)3 个月的试运营期,此期间甲方确保污水处理厂进
水水量能够达到实施规模 1.5 万吨/日的 70%以上,进水 COD 浓度达
到 110mg/L 以上。
3、收购本项目之后,所涉及该厂工业污水改建工程的投资、建
设、排水服务单价测算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
4、本工程最终规模为 3 万立方米/日,共分二期建设;本协议为
第一期工程。将根据污水增加量,届时进行扩建。扩建二期工程在同
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建设权。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4,154.11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洪城水业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洪城水业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投资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江西省内的污水处理市场
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投资该项目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
1、 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
2、《评估咨询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