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提名的总经理候选人孙吉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陈月华女士、财务总监候选人陈洪女士、总经理助理候选人裘玉芳女士、沈海苹女士、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沈海苹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月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洪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裘玉芳女士、沈海苹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沈海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海鸥:________________
朱国庆:_______________
潘士远:________________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