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16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董事长李利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10月16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3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96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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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利军、赵永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