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15,152,02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15,152,02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2.648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2.648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职责)刘志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晓东、刘文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38,817,710 | 99.9395 | 144,490 | 0.0605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5,151,524 | 99.9998 | 500 | 0.0002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63,172,988 | 99.9998 | 500 | 0.0002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5,151,524 | 99.9998 | 500 | 0.0002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4,263,881 | 99.7181 | 888,143 | 0.2819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4,263,881 | 99.7181 | 888,143 | 0.2819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4,263,881 | 99.7181 | 888,143 | 0.2819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8.01 | 关于选举刘志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8.02 | 关于选举杨廉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8.03 | 关于选举XUYI(徐懿)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8.04 | 关于选举陈晓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9.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9.01 | 关于选举JEONG TAEK KONG 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9.02 | 关于选举高秉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9.03 | 关于选举郭涛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10.00、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01 | 关于选举马晓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10.02 | 关于选举赵宝磊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5,145,582 | 99.9979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 | 42,874,039 | 99.6641 | 144,490 | 0.3359 | 0 | 0.0000 |
交易的议案 | |||||||
3 |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3,018,029 | 99.9988 | 500 | 0.0012 | 0 | 0.0000 |
8.01 | 关于选举刘志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8.02 | 关于选举杨廉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8.03 | 关于选举 XU YI(徐懿)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8.04 | 关于选举陈晓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9.01 | 关于选举 JEONG TAEK KONG 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9.02 | 关于选举高秉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9.03 | 关于选举郭涛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10.01 | 关于选举马晓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
10.02 | 关于选举赵宝磊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3,012,087 | 99.985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8、议案9及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公司股东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议案1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议案3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婷、周芙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