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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股份: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6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62),独立董事苏建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于苏建林先生离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唐松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松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松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原独立董事苏建林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正式生效,截止本公告日,苏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苏建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苏建林先生在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唐松华先生简历唐松华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律师、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至今,历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2003年至今,历任嘉兴市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2014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22年7月至今,任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起,任和达科技独立董事。 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唐松华先生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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