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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顺风能”)于2022年03月0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0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03日及2022年0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0月1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持有公司股票6,877,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号)。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

二、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

和当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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