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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6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79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唐联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383,828股,占公司股本的10.94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323,428股,占公司股本的3.78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021,586股,占公司股本的5.708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970,134股,占公司股本的2.82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

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居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11,213股,占公司股本的2.07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谢晓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9,185股,占公司股本的0.21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杨科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素华,女,中国国籍,1967年3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2001年8月担任成都化肥厂机械分厂技术员、技术负责人;2001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一)经审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资料,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会议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经审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资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四、备查文件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会议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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