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90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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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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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