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89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其相关方的承诺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简称“承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