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91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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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