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8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