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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04元/份调整为11.023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国新先生和董事胡咏梅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近亲属,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国新先生和董事胡咏梅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近亲属,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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