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岗、王继光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