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3-092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
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章 会议决议、记录和档案保管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决议并制作会议记录。参会委员应当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会议会议记录人应当签署会议记录。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负责对委员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委员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委员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委员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录像资料、表决票、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可参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本规程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本规程中,“以上”包括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