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维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于近日收到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房地产”)公开招标的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 (二期)13#地块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建泰建设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约754,683,871.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依据上述中标结果,近日建泰建设与海润房地产签署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海润房地产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海润房地产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吉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9847879J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100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海润房地产的总资产为982,297.31万元、净资产为461,909.4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2,036.85万元,净利润为9,324.1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海润房地产的总资产为1,200,981.60万元、净资产为465,424.03万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036.31万元,净利润为3,514.62万元。

主要股东:珠海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5%的股权,华发集团直接持有其45%的股权。

关联关系:海润房地产为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海润房地产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海润房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 (二期)13#地块主体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南湾大道以北、景秀四路以南、通航二路以西,占地约28,074㎡,容积率4.5,总建筑面积约187,886.63㎡ (其中地上约 131,317㎡ ,地下约56,068㎡),计容建筑面积约126,333 ㎡。

3、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其由1#住宅楼(地下3层,地上32层),2#住宅楼(地下3层,地上30层),3#住宅楼 (地下3层,地上31层),4#办公楼(地下3层,地上21层),5#酒办楼(地下3层,地上11层)及商业裙楼组成。以上涉及数据为暂估数值,最终数据指标以政府相关部门或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754,683,871.06,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37,573,000.00。

5、合同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90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自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中标人须按上述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2023年10月13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60.06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