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3年10月17日 |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