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561,48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307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代行)党国峻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董事党国峻现场出席,董事黄俊德、董事余
静、独立董事盖永梅、独立董事赵祥、独立董事裴阳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承华现场出席,张迎军、王璐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国峻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许旭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于鸿兼先生、副总经理韩同旻先生、孙学建先生、李银俊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增补刘加勇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42,933,325 | 105.8475 | 是 |
1.02 | 《关于增补于鸿坚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35,652,372 | 87.8970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关于增补刘加勇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16,133,865 | 117.2346 | 0 | 0.0000 | 0 | 0.0000 |
1.02 | 《关于增补于鸿坚为公司十 | 8,852,912 | 64.3285 | 0 | 0.0000 | 0 | 0.0000 |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李君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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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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