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3-06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能达技术服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敞口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2年。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能达”)、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能达通信”)、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
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海能达通信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6000585547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3年12月16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7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米荣奎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农业机械、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力照明设备、电动机的销售。
6、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被担保人深圳海能达技术服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人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深圳海能达技术服务最近未进行信用评级。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872.95 | 22,214.23 |
利润总额 | -2,097.42 | 862.17 |
净利润 | -2,010.15 | 775.87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71,662.47 | 33,188.30 |
所有者权益 | 12,088.64 | 14,098.79 |
总负债 | 59,573.83 | 19,089.50 |
资产负债率 | 83.13% | 57.52% |
备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608,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3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