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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3

证券代码:834549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对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财务报表、附注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更加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均结合市场公允价及各项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内容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底价的修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坚决贯彻落实中

国证监会部署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毛新平、张廷安、刘亮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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