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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4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就翱兰松鼠向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向翱兰国际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满足翱兰松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翱兰松鼠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公司为翱兰松鼠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事项。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黄钟伟、吴声、李景武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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