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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4

股票简称:红墙股份 股票代码:002809.SZ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Redwall New Materials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零二三年十月

2-2-10-1

声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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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新产品拓展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生产聚醚单体、表面活性剂、聚醚多元醇、丙烯酸羟基酯等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衍生物产品。虽然上述产品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市场化验证,但公司未涉及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新产品拓展带来的生产工艺及技术储备不足、采购和销售渠道不健全、新产品市场验证、新产品未实现产业化、募投项目未完成建设等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从上海灵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澳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HHTechnology Corporation及上海颂闻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购买募投项目产品的工艺包技术使用授权及相关设备,但公司自身并未取得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专利技术,存在产品研发和更新迭代技术能力不足的风险。公司结合自身的化工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具体实施募投项目。但若发生技术人员离职、产品技术不达标、生产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新产品与公司原有的供应商和客户存在差异,因募投项目尚未达产经营,公司尚未建立原材料采购和新产品销售渠道。本次募投项目存在采购和销售渠道不健全,导致公司不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保障新产品销售进度,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新产品尚未经过充分的市场验证。新产品客户从开始接洽到正式合作协议达成需要一定的过程和周期,可能涉及样品测试、工艺验证、小批量订单、批量订单等阶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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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尚未与客户开展产品测试验证或签订供货协议,拓展募投项目产品可能需要一定的产品验证周期。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验证周期较长等情况,可能会导致新产品销售进度不及预期。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新产品,公司尚未建立相关产品的品牌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未实现产品的产业化布局。上述新产品及新业务未来将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新迭代等方面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提高新产品的竞争能力,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募投项目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已经投入3.61亿元,尚有3.00亿元未投入。虽然公司在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工艺和设备采购等方面采取了控制措施,但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从而使得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如期完成建设的风险。

2、本次募投项目对供应商重大依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为公司从中海壳牌采购。根据《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供应期限为10年,每年最低供应量为8.40万吨,每月最低供应量为7,000吨,若某个月环氧乙烷的最终结算价低于乙二醇最低价(“产品最低价”=1.4*乙二醇价格-450人民币元/公吨)时,中海壳牌有权通知惠州红墙从下一个月起将减少环氧乙烷的每月最低供应量。

公司在与中海壳牌进行磋商过程中了解到,公司环氧乙烷采购量预计占中海壳牌环氧乙烷供给量50%,增加中海壳牌的销售产品和渠道,实现互利互惠,同时当出现环氧乙烷结算价低于产品最低价时,中海壳牌立即转为生产乙二醇的可能性较低,以及采购价格触及下限时约定有协商机制。但鉴于目前供应商仅有中海壳牌一家,新投产项目主要考虑项目地毗邻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有的成本优势,若未来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增加公司的供应商替代成本。以2022年采购直接材料金额57,726.32万元为基数,当募投项目100%达产后,公司向中海壳牌采购的环氧乙烷金额133,740.84万元占100%达产后直接材料合计采购金额191,467.16万元的比例为69.85%,存在对供应商重大依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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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建设的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聚醚单体100.00%达产后销售收入占新增募投项目总收入比重为45.46%)、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表面活性剂100.00%达产后销售收入占新增募投项目总收入比重为

25.89%)、年产4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丙烯酸羟基脂100.00%达产后销售收入占新增募投项目总收入比重为18.97%),达产后用于生产及销售,占募投项目收入占比较大。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逐步释放产能,第三年释放60%产能,第四年释放80%产能,第五年起释放100%产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聚醚单体公司在满足自用情况后,剩余部分用于对外销售,项目建成后若下游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将导致公司在手订单无法完全覆盖扩张后的产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于大亚湾地区,所生产的丙烯酸羟基酯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华南地区市场客户,主要系公司相比山东、江苏等地区的同业竞争对手具备地理优势,即能以低廉的运输成本获取原材料和运送商品。若未来随着竞争对手加大华南地区市场开拓力度或采取低价竞争手段,可能使公司面临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此外,公司尚未开展过上述产品的商业活动,缺乏相关业务经营经验,若短期内出现市场上、下游供需波动、市场开拓团队组建不及时、成本把控不力或产量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均可能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相关新产品拓展风险参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其他风险”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1、新产品拓展的相关风险”的内容。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市场需求变化、经营成本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制造成本价格上涨等情形,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进一步对募投项目中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参数的变化对毛利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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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影响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一:

关键参数关键参数变化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基本方案0.00%10.62%
销售价格-1.00%9.71%
-5.00%5.91%
-10.00%0.69%
-10.62%0.00%
原材料价格1.00%9.77%
5.00%6.37%
10.00%2.12%
12.50%0.00%

表二:

关键参数关键参数变化内部收益率(税后)静态投资回报期(税后)(年)
基本方案0.00%22.30%6.06
销售价格-1.00%20.24%6.37
-5.00%11.10%8.57
-10.00%-4.41%12.00
原材料价格1.00%20.52%6.33
5.00%12.65%8.08
10.00%0.76%11.87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效益受其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且当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达至10.62%时,或主营业务成本上涨幅度达11.88%时,或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达至12.50%时,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将降为0.00%。若未来出现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财务回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的波动也会对回报产生影响,引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本次募投项目开始建设期间比可转债发行早一年,即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开工建设(T)并拟于2023年底(T+1年)完成,公司拟于2023年(T+1)发行可转债,本次债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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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为6年,即于T+6年到期。下表系假定可转债募投项目于第6年末(T+6)强制变现的结果。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中预测,项目投资未来现金流量为: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TT+1T+2T+3T+4T+5T+6
现金流入--150,691.38200,921.84251,152.30251,152.30251,152.30
营业收入--150,691.38200,921.84251,152.30251,152.30251,152.30
现金流出29,989.2429,989.24143,368.86182,029.26226,973.80223,831.70223,831.70
建设投资29,989.2429,989.24-----
流动资金--9,259.373,136.493,142.09--
经营成本--134,109.49178,759.65223,241.81223,241.81223,241.81
税金及附加---133.11589.89589.89589.89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29,989.24-29,989.247,322.5218,892.5824,178.5027,320.6027,320.60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29,989.24-59,978.49-52,655.96-33,763.38-9,584.8817,735.7245,056.32
所得税3,059.354,421.155,744.035,744.035,744.03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29,989.24-29,989.244,263.1714,471.4318,434.4821,576.5721,576.57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29,989.24-59,978.49-55,715.31-41,243.88-22,809.40-1,232.8320,343.75
银行信用敞口额度87,559.91

注:银行信用敞口额度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信用敞口额度。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如上表预测数据,本次债券期限为6年,假设6年后(T+6)出现极端状态需要本项目强行变现来偿还债务,则(T+6)年公司需要偿付本金和利息合计32,864.00万元(其中本金31,600.00万元及最后一年按最高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1,264.00万元),大于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20,343.75万元,公司募投项目现金流不能覆盖可转债本金利息。假设公司未来不能获取银行信用敞口额度,则公司将面临无法偿还可转债本金利息的风险。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696.94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53,078.69万元,增长361.15%,涉及的固定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因此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的比例可能较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由于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和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金额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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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高。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的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例在31.95%到50.67%之间。由于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可能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结合公司现有在建工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效益及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7T8-T12
1、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及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摊销(a)3,967.613,967.619,207.409,207.409,207.408,540.00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b)93,839.5993,839.5993,839.5993,839.5993,839.5993,839.59
新增营业收入(c)--150,691.38200,921.84251,152.30251,152.30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d=b+c)93,839.5993,839.59244,530.97294,761.43344,991.89344,991.89
折旧摊销占预计新增营业收入比重(a/d)4.23%4.23%3.77%3.12%2.67%2.48%
3、对净利润的影响------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e)8,994.598,994.598,994.598,994.598,994.598,994.59
新增净利润(f)--9,178.0513,263.4417,232.0817,732.63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g=e+f)8,994.598,994.5918,172.6422,258.0326,226.6726,727.22
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重(a/g)44.11%44.11%50.67%41.37%35.11%31.95%

注:

1、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及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摊销=公司最近一期的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新增折旧摊销;;

2、公司最近一期的折旧摊销=2022年公司折旧摊销当期值,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3、现有业务营业收入=2022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4、现有业务净利润=2022年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5、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及此后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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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656.13万元、155,167.86万元、93,839.59万元及38,609.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174.53万元、11,275.30万元、8,994.59万元及5,123.36万元,报告期内业绩存在一定波动,2021年及2022年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20.45%和20.23%。

自有关部门2014年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2015年出台《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起,国家大力提倡的环保无污染政策、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及大型项目对混凝土泵送的更高要求使得聚羧酸系外加剂进入我国并逐步得到推广,其凭借减水率高等性能优势形成了对传统萘系减水剂的快速替代。随着2019年行业自律部门如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等均发文对混凝土减水剂提出更高标准要求,萘系外加剂逐渐被聚羧酸系外加剂替代,报告期内,发行人萘系外加剂合成产能利用率为66.50%、51.20%、29.60%和18.04%。呈现大幅下降趋势,萘系外加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678.54万元、12,600.19万元、8,301.51万元和2,268.30万元;毛利分别为3,586.17万元、2,133.70万元、886.44万元和315.09万元。假设未来公司不再销售萘系外加剂,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同期减少2,899.23万元,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公司为谨慎应对房地产行业震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所致。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5.34%,较上年同期下降2.53个百分点,主要系聚羧酸外加剂毛利率下降所致。2021年聚羧酸外加剂原材料聚醚单体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向客户调整售价、转移成本存在时滞性,销售价格未能完全覆盖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2021年度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较2020年度大幅上升,一方面系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应收账款增加;一方面系房地产行业震荡,公司对涉诉客户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2022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280.71万元,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客户数量及规模降低从而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倘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客户回款风险增加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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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可能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9,736.71万元、118,247.25万元、85,044.17万元和76,628.34万元,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回款时间相对较长。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继续维持较高的水平,甚至呈上升趋势,将可能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3.56%、89.00%、76.61%和

78.74%。公司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且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公司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回款受到房地产震荡影响和应收票据逾期转为应收账款所致。2020年至2021年末,1年以内的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9.18%和94.25%,回款情况良好,款项无法收回风险较低,不属于逾期应收账款。2022年,1年以内的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57.39%,主要系截至2023年7月31日,距离2022年12月31日为七个月,部分应收账款尚在回款期。2023年6月末,1年以内的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7.72%,主要系截至2023年7月31日,距离2023年6月30日仅为一个月,部分应收账款尚在回款期。未来,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环境未发生明显好转,公司存在无法按期回收应收账款的风险,将导致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继续下降,将可能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自2021年末公司根据是否涉诉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把存在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5,023.97万元,已计提2,017.1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0.15%。公司未对未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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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客户的经营情况、还款意愿或其他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其风险,认为回款风险相对可控,根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未来,若公司下游客户受制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不能按期回款或无法回款,公司为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可能会对相应债务人提起诉讼,进而需要进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由于下游房地产及工程施工客户的账期较长,若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持续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可能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票据坏账风险

随着票据结算方式的普遍使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分别为59,642.73万元、39,061.59万元、31,535.99万元和28,393.94万元,金额较大。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的已到期未兑付并转入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1,585.2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等房地产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报告期各期末,逾期票据均为公司非房地产类客户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已按账龄连续计提的原则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自2021年末公司根据是否涉诉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把存在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出现大量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无法收回的款项部分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将可能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99.80万元、11,004.17万元、12,748.07万元和5,685.64万元。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下游客户多为混凝土生产企业,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上游原材料采购结算周期较短导致,以及2020年公司业务和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所致。2021年起公司为应对行业风险,通过调整结算方式、增加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比例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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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回款周期等方式进行了资金回笼,同时,公司收紧商业承兑汇票收取政策,加强客户管理和应收款项催收,并对人员数量及费用控制进行优化以减少期间费用,因此,2021年至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综上,导致2020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原因目前已被削弱。未来,由于行业普遍的上下游账期错配问题仍存在,若公司无法继续做好客户管理及应收账款催收等现金流管理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甚至为负,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公司价格传导滞后性风险

由于发行人毛利率波动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存在一定关联,且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混凝土外加剂,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均保持在85%以上,聚醚单体、丙烯酸等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价格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情况及时与下游客户协商产品价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相较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国内化工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可能会受到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价格继续大幅波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结构和价格未作及时同步调整,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盈利能力存在将随之产生大幅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7.79%、25.34%、27.87%和31.80%。其中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下降2.45个百分点,主要系成本中直接材料价格上升幅度大于销售单价上升幅度所致。由于发行人备货周期较短,因此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会快速传导至公司营业成本,对毛利率影响较大。

在其他因素均不变的情况下,以2023年1-6月的毛利为基础,直接材料成本上升1%时,会导致毛利下降金额为225.18万元,毛利率下降约0.58%。当直接材料成本上升54.52%时,公司毛利率将降为0。

综上所述,公司原材料价格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性,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降低,若未来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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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1567】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期可转换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应由担保人支付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一)担保人个人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刘连军持有发行人95,473,275股股份且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其配偶赵利华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按截至2023年6月30日收盘价10.80元/股计算市值为103,111.14万元。根据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计算,2020年度和2021年度、2022年度,刘连军分别获得发行人现金股利954.73万元、954.73万元和954.73万元,现金股利稳定且预期未来仍将为其带来持续收益。另外,刘连军及其配偶持有现金、房产、车辆等多项资产。

(二)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等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刘连军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2年8月5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日,刘连军不存在信用卡、贷款或其他信贷逾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2年8月24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日,赵利华不存在信用卡、贷款或其他信贷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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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公开渠道,刘连军、赵利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上,担保人刘连军及其配偶的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投赞成票的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低于公司外部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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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②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③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上述第1点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三)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4、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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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四)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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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2022年2,102.278,994.5923.37%
2021年2,085.3311,275.3018.49%
2020年2,065.9714,174.5314.58%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6,253.57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11,481.47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54.47%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提示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是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则本次发行可能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影响。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详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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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其出具的承诺如下:

“1、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2、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3、本人/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5、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林、陈环、王桂玲确认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其出具的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红墙股份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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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 2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11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12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 12

五、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13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提示 ...... 16

七、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诺 ...... 17

目录 ...... 18

第一节 释义 ...... 20

一、普通词汇 ...... 20

二、专业词汇 ......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 2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7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34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58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59

七、核准情况 ...... 5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1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61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6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71

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72

2-2-10-19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78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7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78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0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06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08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12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55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74

九、资本支出分析 ...... 178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79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79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8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81

三、项目核准情况 ...... 188

四、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 18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9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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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普通释义
红墙股份、发行人、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红墙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红墙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红墙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红墙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红墙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墙运输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红墙投资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森瑞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新红墙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中山红墙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莆田运输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红墙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红墙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御涂料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曾用名惠州市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御河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红墙化学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安徽红墙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墙销售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红御建筑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科创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粤科投资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苏博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黄冈苏博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苏博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博系公司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奥克股份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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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水泥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中泰证券、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所、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审众环、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正中珠江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A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词汇

混凝土简称为“砼”,是指由胶凝材料、水和骨料等按适当比例配制,经混合搅拌,硬化成型的一种人工建材,其中胶凝材料一般是水泥,骨料是砂、砾石、碎石等材料。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
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简称为“商砼”,是由水泥、骨料、水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等各类掺合物按照一定比例,在混凝土生产企业经计量、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运送到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商品混凝土的实质是把混凝土从过去的施工现场搅拌分离出来,由专门生产混凝土的公司集中搅拌,并以商品的性质向需方供应。
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先制作供现场装配的混凝土构件制品。实际应用中通常包括管桩、混凝土预制板等各类预制件。
高性能混凝土采用常规材料和工艺生产,具有混凝土结构所要求各项力学性能,具有高耐久性、高工作性和高体积稳定性的混凝土。
混凝土外加剂是一种在混凝土搅拌之前或拌制过程中加入的、用以改善新拌混凝土和(或)硬化混凝土性能的材料。
减水剂一种用量最大、种类最多的混凝土外加剂,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减少拌合用水量。可用于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流变性能和混凝土的硬化性能,可节约水泥,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改善混凝土可施工性,从而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高效减水剂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能大幅减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剂,主要以萘系减水剂为代表。
高性能减水剂比高效减水剂具有更高减水率、更好坍落度保持性能、较少干燥收缩,且具有一定引气性能的减水剂,主要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代表。
防水剂能减低砂浆、混凝土在静水压力下的透水性的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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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冻剂能使混凝土在负温条件下硬化,并在规定养护条件下达到预期性能的外加剂。
速凝剂能使混凝土迅速凝结硬化的外加剂
缓凝剂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外加剂
泵送剂能够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泵送性能的外加剂
脱模剂使物体表面易于脱离、光滑及洁净的外加剂
早强剂能加速水泥水化和硬化,促进混凝土早期强度增长的外加剂,可缩短混凝土养护龄期,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模板和场地周转率。
引气剂是一种在搅拌过程中具有在砂浆或混凝土中引入大量、均匀分布的微气泡,而且在硬化后能保留在其中的外加剂。
保塌保塑剂是使减水性能后释放并减少混凝土塌落度损失的外加剂
阻锈剂指以一定量加入混凝土后,能够阻止或延缓混凝土中钢筋的锈蚀,且对混凝土的其它性能无不良影响的外加剂
和易性混凝土拌合物易于施工操作并能获得质量均匀、成型密实的性能。和易性是一项综合的技术性质,包括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等三方面的含义。
坍落度表达混凝土和易性的最常用形式,是衡量混凝土是否易于施工操作和均匀密实的性能指标。测试方法为:用一个上口直径100mm、下口200mm、高300mm喇叭状的坍落度桶,灌入混凝土后捣实,然后拔起桶,混凝土因自重产生坍落现象,桶高(300mm)与坍落后混凝土最高点的差值,称为坍落度。如差值为10mm,则坍落度为10mm,该值越大表示混凝土坍落度指标越好。
合成按照特定工艺,经化学反应后得到外加剂母液的过程。
复配用外加剂母液及辅料经过一定的物理性变化,用以达到客户特定使用需求产品的过程。
聚醚、聚酯单体用于合成聚羧酸减水剂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包括MPEG(聚乙二醇单甲醚系列,即环氧乙烷与甲醇的聚合产物甲基聚乙二醇)、APEG(烯丙基聚氧乙烯醚系列)、TPEG(甲基烯基聚氧乙烯醚系列)等。
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羟基脂(甲基)丙烯酸羟基脂
葡萄糖酸钠使混凝土具有良好和易性、粘聚性、抗离析、抗泌水性能的外加剂
母液生产商采用合成工艺直接制备出的高浓度外加剂。以发行人为例,目前所生产的萘系外加剂母液及聚羧酸外加剂母液浓度为40%-50%。
粉剂生产商经合成工艺后加工出母液后,经过干燥、脱水制备的粉末状外加剂,一般萘系减水剂可用于制造粉剂。
骨料混凝土及砂浆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状材料。
机制砂通过制砂机和其它附属设备加工而成的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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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Redwall New Materials Co., Ltd.股票简称:红墙股份股票代码:002809.SZ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日期:2005年3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73069982C注册资本:人民币208,533,262元法定代表人:刘连军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邮政编码:516127电话号码:0752-6113907传真号码:0752-6113901互联网网址:http://www.redwall.com.cn/电子信箱:public@redwall.com.cn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化学助剂与专项化学用品;从事水泥、粉煤灰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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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656.13万元、155,167.86万元、93,839.59万元和38,609.30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22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所致。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5.17%,较2022年1-6月41.52%的下降幅度已缓解。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正逐步形成。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以聚羧酸系外加剂为代表的高性能外加剂在目前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占据混凝土外加剂市场主导地位。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将持续发展,品种不断拓展,性能不断提高。此外,我国水泥品种繁多,加上混凝土砂、石料、矿物掺合料等受市场资源影响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区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促进了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内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售后服务的混凝土外加剂企业。

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功能要求愈来愈多样化,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越来越受重视。

2、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2021年,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开始密集出台:2021年11月24日,刘鹤副总理发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能源体系升级放在突出位置;发债方面,2022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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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亿,发行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基建投资增速有望回升,稳定传统基建不至于萎缩,更早的发挥稳定经济效果。同时,该行业也受到较多研究机构的关注和分析。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至2025年对新基建的投资额将达到10.6万亿元,将占到中国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的约10%。在新基建政策的利好作用下,混凝土与减水剂需求量将保持稳步上升。根据中信建投发布的《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研发进展和市场动态》,基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产和基建投资增速回落的现状测算得到2025年外加剂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180亿元,减水剂市场840亿元,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有望达到786亿元。

3、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基于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设计本次募投项目,布局聚醚单体研发生产,从而实现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目标,以此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借布局聚醚单体业务进入产业链上游环节,落实“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进入聚醚单体的生产环节是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产业链整合的第一步。2022年公司向奥克股份采购聚醚单体平均采购单价(折粉未税)为8,036.95元,经效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聚醚单体在100%达产的前提下单吨未税成本为7,079.33元,资产聚醚单体低于公司向外采购单价,具有较好的价格优势和成本优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构建产业链一体化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行业,随着近期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声维稳房地产市场,增速回落的房地产市场有望企稳,有序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持续推动基础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减水剂下游市场的需求将延续增长趋势。另外,河砂资源逐渐减少导致国内混凝土中机制砂使用的比例逐渐提高,但机制砂颗粒粗糙、棱角多、石灰石粉含量多,故机制砂的使用需要添加更多的减水剂,而且机制砂对减水剂的性能具有更高的要求,促使减水剂需求端对减水剂需求日益增多,对减水剂性能的要求越发精细。

公司为适应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市场定位,积极优化调整业务方向与产品结构。公司基于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设计本次募投项目,布局聚醚单体研发生产,从而实现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目标,以此满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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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借布局聚醚单体业务进入产业链上游环节,落实“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进入聚醚单体的生产环节是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产业链整合的第一步,是完善外加剂行业产品布局的新起点,同时也是公司增厚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2、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保障公司上游材料质量,提升产品竞争能力由于环保政策的严格要求,市场内不达标的小企业逐渐被清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向生产规范的企业集中。同时受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影响,企业的研发能力面临更高要求,促使市场份额向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多年来坚持规范化生产,已经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出于稳固与提升市场地位的考虑,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业务承接能力,扩大现有产品的产量并优化产品性能。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从聚羧酸系外加剂原材料端起保障公司产品满足外加剂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3、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21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适时开展转型发展,向精细化工方向进行拓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聚醚多元醇、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及聚羧酸减水剂五类,其中聚醚多元醇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公司新增产品,是公司精细化工方向的尝试性发展落脚点,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实现公司多方位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营收水平。

4、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扩产增效,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增设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及其原材料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实现公司主营产品生产量的扩充,并且为公司生产聚羧酸系外加剂提供原材料保障,有效保障公司生产效率。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是石油化工产品之一。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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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该地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同时具备生产环氧乙烷与环氧丙烷的能力。区内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内少数世界级规模的石化企业之一,具有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此次公司将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实现项目投产所需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的隔墙管道运输。便捷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保障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5、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质量,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公司目前主要终端客户集中于建筑行业,行业内普遍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0.98次/年,经营现金流趋紧。本次募投项目达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开拓业务方向,增加表面活性剂、多元醇等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该类产品行业内资金周转效率普遍高于建筑行业。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奥克股份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6.60次/年,皇马科技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9.73次/年,赞宇科技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7.95次/年。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营可以有效优化公司的资金配置,提高公司的财务质量,保障公司稳健运营,落实公司持续发展任务。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万元,发行数量316.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1,08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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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C4地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66,071.0031,600.00
合计66,071.0031,6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发行地点

1、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在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0月1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

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2、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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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红墙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1,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03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210,227,252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159,92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6%。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809”,配售简称为“红墙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网上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809”,申购简称为“红墙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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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八)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31,6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31,6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48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原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保荐承销协议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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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评级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353.21
律师费用37.74
审计、评级及验资费用81.6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2.08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9.30
发行费用合计513.92

注:合计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十)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将向深交所申请上市。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2日2023年10月16日 星期一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
T-1日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1、网上路演; 2、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日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1、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中签率
T+1日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1、披露《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的摇号
T+2日2023年10月20日 星期五1、披露《中签号码公告》; 2、网上中签缴款日(中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日2023年10月23日 星期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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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红墙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红墙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十二)本次发行其他安排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红墙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红墙股份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503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10,227,252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159,92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6%。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3)优先配售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T-1日)。

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3年10月18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进行。

优先配售缴款日:2023年10月18日(T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2)申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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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进行申购委托。

(3)网上配售规则

投资者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即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确定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1)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红墙转债。

2)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红墙转债。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4)摇号与抽签

2023年10月19日(T+1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将于2023年10月20日(T+2日)公布中签结果。

(5)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3年10月20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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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24日(T+4日)刊登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3、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4、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1,6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31,6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48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10月18日至2029年10月17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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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7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1567】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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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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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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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P

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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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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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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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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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该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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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可转换公司债券违约情形

(1)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预案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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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行计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债券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00.00万元(含31,6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赵利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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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2023年7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十八)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1、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中泰证券”)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中泰证券将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文,以下仅摘录《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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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甲方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3甲方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甲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三)甲方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甲方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五)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全资子公司)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八)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甲方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十)甲方或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甲方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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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甲方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十二)甲方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七)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八)发生其他按照《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要求对外公告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甲方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3.5甲方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债券付息或者本金兑付等有关事项。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条款的,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日期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

3.6债券附投资者回售条款的,甲方应当在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回售完成后,甲方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3.7债券附赎回条款的,甲方应当在满足债券赎回条件时,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行使赎回权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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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完成后,甲方应当及时披露债券赎回的情况及其影响。

3.8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3.9甲方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3.10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担保,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乙方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前款所称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是指甲方承诺的如下措施: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三)限制对外担保;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11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前款所称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一)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二)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三)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四)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3.12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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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3.1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3.15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18、4.19条等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3.16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2乙方应当持续关注甲方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二)每年定期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调取甲方、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四)对甲方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五)约见甲方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4.3乙方应当至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与甲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乙方应当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年定期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4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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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4.5乙方应当每年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6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保证人,要求甲方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7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8乙方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乙方应当关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4.9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督促甲方履行本协议第3.10条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乙方应当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告知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如法定机关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应按照下述方案提供担保办理相关手续:

(一)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二)如法定机关不认可债券持有人以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则由债券持有人提供现金或法定机关明确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4.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4.11甲方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乙方应当在本次债券项下首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4.12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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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4.13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4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15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4.16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4.1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18乙方向甲方收取受托管理报酬零元(0.00元)。

4.1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甲方承担:

(一)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二)在与甲方协商后,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职责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因甲方预计不能履行或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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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支出的费用。如需发生上述第(一)或第(二)项下费用,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上述所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的账单向乙方支付。

4.20乙方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甲方按时履约。

4.21甲方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下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一)乙方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的因乙方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二)乙方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乙方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三)尽管乙方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如乙方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甲方及债券持有人确认,乙方有权从甲方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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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八)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十)发生本协议第3.4条所列举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十一)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5.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乙方与甲方发生利益冲突、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所列举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受托管理人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但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6.1.1受托管理人担任《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受托管理人,不限制其开展的正常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在证券交易所买卖本期债券和发行人发行的其他证券;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的其他项目担任发行人的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担任保荐人和/或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开展其他的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

6.1.2受托管理人或关联方在任何时候:可以依法向任何客户提供服务,代表自身或任何客户开展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有关的任何交易,或即使存在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可以为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对的第三方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但须满足受托管理人不能够违法使用发行人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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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为该第三方行事。

6.1.3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进一步确认,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6.1条的约定从事上述业务的,不构成对发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任何权益的损害,发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不得向受托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6.2乙方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3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6.3.1若甲方违反上述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与乙方进行相关交易的,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遵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确认前述交易行为无效。

6.3.2若乙方违反上述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债券持有人可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变更或解聘受托管理人。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关于受托管理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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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乙方在本协议中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2乙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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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以下事件构成本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

10.2.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10.2.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10.2.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10.2.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10.2.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或不合规;

10.2.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0.3如果10.2条约定的违约事件发生,乙方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0.3.1要求甲方追加担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0.3.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乙方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10.3.3可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或敦促甲方履行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10.3.4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10.3.5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10.3.6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甲方谈判。

10.4乙方可以采取加速清偿的方式对本期债券进行救济。加速清偿及措施如下:

10.4.1加速清偿的宣布:如果本期债券发生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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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兑付。

10.4.2加速清偿的救济措施: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之一,乙方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一)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利息。

(二)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10.5由于协议一方的过错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者履行本协议不充分、不及时或不完整,而造成本协议其他方无法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或者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追索其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相应利息及因追索该损失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它索赔费用);如各方均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0.6乙方超越受托管理权限的受托管理行为无效,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超越受托管理权限的受托管理行为,在事后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除外。

10.7因不可抗力原因,任何一方均按事故对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并免除责任方所应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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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其他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债券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31,600.00万元,占2023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额的20.26%,未超过50%。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唐苑昆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
保荐代表人郭强、盛苑
经办人员杨璐、崔然、杨圣志、黄磊鑫、张芮嘉
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10-5901380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0层
经办律师刘胤宏、苏涛、汪顺静
电话86-10-57068585
传真86-10-85150267

(四)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海林、邱以武、韩振平、吴梓豪、龚静伟、何丽(已离职)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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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剑文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评级人员蒋申、张涛
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六)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161100001817013077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八)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38122

(九)债券的担保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2021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202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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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系列文件进行更新,并经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并经2023年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全面注册制实施,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调减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变更,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文件进行更新,并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2023年7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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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性质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2,674,37834.5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72,674,37834.57%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72,674,37834.57%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37,552,87465.43%
1、人民币普通股137,552,87465.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10,227,252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全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刘连军95,473,27545.41%A股流通股、A股限售流通股71,604,956
2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19,4886.67%A股流通股-
3何文钜2,180,0051.04%A股流通股-
4何元杰1,111,0900.53%A股流通股、A股限售流通股833,317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71,7670.41%A股流通股-
6张玉成793,0850.38%A股流通股-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77,9000.37%A股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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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全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70,0400.37%A股流通股-
9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FT738,3260.35%A股流通股-
10徐克怀710,8000.34%A股流通股-
合计117,445,77655.87%-72,438,273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19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1)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06-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F3X34
法定代表人韩强
营业期限2017-06-29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1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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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深圳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材料销售、对外投资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2)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01-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55WARR5U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营业期限2021-01-20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0万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暂无经营业务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3)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8-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8MA6H64TR2L
法定代表人韩强
营业期限2018-08-13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科才路500号工厂办公室二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贵州省贵阳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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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化学产品(除危化品);粉煤灰的批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禁止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21-03-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WUHDU86
法定代表人马湘义
营业期限2021-03-23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长市化工集中区工业大道西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天长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研发、生产、销售;混凝土添加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销售;表面活性剂及新材料技术的研发;道路货运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7-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W0F278Q
法定代表人孙铁刚
营业期限2018-07-1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平路庙乡煤化工业园煤化二路北段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陕西省渭南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

(6)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9-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35615641804
法定代表人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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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2010-09-06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钦州市皇马工业园四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水泥、粉煤灰的批发;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7)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11-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CXJFA07
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营业期限2019-11-05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塘濮路455号11#厂房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建筑用新型材料、建材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8)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6-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2MA4REJTCX1
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营业期限2020-06-16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新雅创业园A6-2栋1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南省长沙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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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混凝土添加剂的销售;混凝土外加剂研发;化工产品加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水泥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9)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3-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92551889002G
法定代表人孙铁刚
营业期限2010-03-11至2030-03-10
注册地址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经五路西侧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沧州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减水剂、减水剂单体;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10)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03-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4WB52Q2E
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营业期限2017-03-20至2037-03-20
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第10层07号房(仅作办公)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水泥销售
业务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11)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7-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3MA6490X430
法定代表人李树志
营业期限2018-07-11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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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57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眉山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普通货运

(12)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4-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5739028612
法定代表人陈传存
营业期限2011-04-15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新泰市东都镇东都二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3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新泰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加工及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及配件、通用零部件、钢材、建材、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塑制品、水暖器材、化工产品、办公用品、混凝土的销售

(13)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5-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040960646
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营业期限2014-05-30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6栋第1层B面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中山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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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0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0718614652
法定代表人闫祺
营业期限2013-06-19至2023-06-19
注册地址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15)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1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6335079
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营业期限2014-11-10至2064-11-09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沧溪村仙港东区75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莆田市
主要业务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16)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10-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779647472E
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营业期限2005-10-28至2025-10-27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村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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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泉州市
主要业务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17)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582963252E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营业期限2011-09-28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涂料销售
经营范围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施工专业作业;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18)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御河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律师陈和李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2月16日出具的《关于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并经发行人确认,香港御河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HONGKONG YUHE COMMERCIAL TRADING CO.,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1684218
公司类别私人
现任董事刘连军
股本10,000.00港元
住所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19)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11-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C4T8LK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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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启文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持有100%
主要生产经营地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
主要业务涂料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经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1,475.27844.31863.05-153.87
2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34,987.6322,815.9511,187.441,423.67
3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24,206.145,586.5011,987.70185.78
4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11,460.831,314.624,690.25136.68
5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97586.99406.3131.68
6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443.37404.32191.5417.66
7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14,352.995,783.8512,257.82435.42
8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3,847.173,533.79624.96603.73
9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10,691.261,560.677,418.00295.76
10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6,323.731,087.463,873.29-39.12
11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1,173.14976.11214.62-17.89
12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428.831,939.2910,173.76506.75
13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1,628.84216.07826.22-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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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4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657.80-73.0840.00-39.04
15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81.65-102.9246.08-88.72
16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8.13--0.63
17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20,368.4211,805.76231.43-118.37
18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309.37-154.33--25.32
19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99-2.01--2.01

3、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有1家子公司参股企业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如下:

成立时间2017-1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14XML04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期限2017-12-15至2022-12-15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号广东甘化大厦九楼
出资额3,55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发行人子公司红墙化学持股19%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门市
主要业务投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210,227,252股,其中刘连军先生持有95,473,275股,持股比例为45.4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刘连军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获2011、2017、2018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广东省爱国拥军企业家”称号,系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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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副会长。曾任河北省承德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局审计科副科长,珠海经济特区百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创立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刘连军先生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号广东甘化大厦九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刘连军先生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承诺 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股份限售刘连军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019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2日已履行完毕
股份减持刘连军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在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票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019年0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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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情况
25%,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刘连军、何元杰、赵利华、章君、朱吉汉、张小富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刘连军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IPO稳定股价刘连军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制定回购计划,并敦促发行人按照回购计划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刘连军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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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情况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持股份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届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连军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须承担损失或遭受罚款的,本人将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遭受的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带来不利影响。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其他承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被回购股份持有人支付其持有被回购股份期间对应的资金利息。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发生回购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若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刘连军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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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情况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刘连军、何元杰、赵利华、张小富、朱吉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其任职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在承诺人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须的范围内进行职务消费,并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3、承诺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人将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并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承诺人将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对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个人责任,包括公开解释或道歉、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等。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刘连军、何元杰、张小富、章君、赵利华、朱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2016年8月23日起,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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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情况
吉汉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 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承诺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刘连军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红墙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红墙股份的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红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红墙股份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红墙股份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红墙股份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红墙股份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红墙股份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红墙股份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红墙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红墙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红墙股份作出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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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其出具的承诺如下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1、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2、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3、本人/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5、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红墙股份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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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以合并口径反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需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税前利润的5%。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2021年和和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0年收购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审众环在2020年审计报告中已对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5,044,260.50305,318,347.43469,150,024.52135,245,198.85
应收票据43,534,440.9152,237,314.7798,051,120.9520,797,760.78
应收账款715,160,408.99796,294,359.641,125,372,321.20864,794,824.06
应收款项融资240,404,913.49263,122,603.93292,564,730.36575,629,501.22

2-2-10-79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付账款29,921,671.0831,736,948.289,320,464.0736,509,516.97
其他应收款19,326,679.3814,836,216.1710,744,289.0715,782,613.95
其中:应收利息----
存货59,993,578.1464,962,262.9977,335,770.3170,197,798.90
其他流动资产26,871,261.3823,522,790.6816,070,247.657,807,375.24
流动资产合计1,430,257,213.871,552,030,843.892,098,608,968.131,726,764,589.97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972,049.6918,381,141.4610,964,484.4911,400,000.00
固定资产146,969,387.04157,749,887.69184,505,897.50194,458,523.25
在建工程233,083,373.13119,482,984.6423,440,580.241,207,503.82
使用权资产6,190,314.547,073,525.305,433,108.98-
无形资产82,169,336.1082,777,260.8380,621,370.5419,383,158.90
长期待摊费用437,517.81464,622.75518,832.63573,042.5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31,476.0312,518,109.9715,153,122.986,804,070.56
其他非流动资产89,376,887.7455,542,951.4019,107,237.663,837,641.83
非流动资产合计597,930,342.08453,990,484.04339,744,635.02237,663,940.87
资产总计2,028,187,555.952,006,021,327.932,438,353,603.151,964,428,530.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53,819.44265,261,633.6860,223,416.66
应付票据171,877,001.47267,766,183.38514,099,255.23474,885,077.37
应付账款46,320,199.5832,696,474.77111,392,279.4963,581,313.56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7,454,465.335,022,739.2311,721,648.118,435,207.90
应付职工薪酬6,889,643.2018,797,217.6819,202,813.1921,225,686.34
应交税费5,691,370.1311,002,184.3910,139,174.9211,119,087.05
其他应付款13,189,332.0714,474,062.2715,291,483.4314,922,019.02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498,250.8615,618,646.8211,573,075.16-
其他流动负债8,639,080.5111,852,049.117,116,569.961,296,577.03
流动负债合计286,559,343.15397,283,377.09965,797,933.17655,688,384.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73,181,431.5885,626,375.4340,669,337.49-
租赁负债3,861,241.244,439,617.632,794,439.18-

2-2-10-80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递延收益--39,285.69196,428.55
递延所得税负债5,046,183.512,327,228.29843,896.90-
非流动负债合计182,088,856.3392,393,221.3544,346,959.26196,428.55
负债合计468,648,199.48489,676,598.441,010,144,892.43655,884,813.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0,227,252.00208,950,562.00206,890,892.00206,645,882.00
资本公积437,574,192.50425,926,540.98409,490,393.27402,376,086.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5,970.04-255,356.45-802,999.57-355,709.76
盈余公积74,900,817.6474,900,817.6468,897,145.2760,314,628.13
未分配利润837,033,064.37806,822,165.32743,733,279.75639,562,830.5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59,539,356.471,516,344,729.491,428,208,710.721,308,543,717.36
所有者权益合计1,559,539,356.471,516,344,729.491,428,208,710.721,308,543,71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28,187,555.952,006,021,327.932,438,353,603.151,964,428,530.8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86,093,040.52938,395,917.631,551,678,649.951,336,561,305.46
其中:营业收入386,093,040.52938,395,917.631,551,678,649.951,336,561,305.46
二、营业总成本336,600,240.21864,311,928.301,430,104,313.901,193,216,948.16
其中:营业成本263,331,197.11676,840,637.821,158,485,787.55965,145,142.15
税金及附加2,350,471.795,705,722.787,699,492.417,208,829.74
销售费用30,166,080.3679,894,446.95106,370,218.8990,362,049.49
管理费用23,269,916.7462,614,846.3793,152,326.5489,780,459.56
研发费用19,041,570.1538,252,717.5655,219,288.9542,782,694.35
财务费用-1,558,995.941,003,556.829,177,199.56-2,062,227.13
其中:利息费用782,021.376,897,644.9512,879,712.925,481,313.33
利息收入2,808,247.206,815,116.694,842,523.288,636,075.57
加:其他收益497,921.033,017,034.922,467,697.281,676,016.49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590,908.237,416,656.974,219,484.49-
信用减值损失2,718,118.665,916,091.79-27,097,345.05-7,982,357.74

2-2-10-81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76,223.83305,532.56-49,409.5960,750.07
三、营业利润59,375,972.0690,739,305.57101,114,763.18137,098,766.12
加:营业外收入728,828.3917,965,406.2931,995,140.9429,180,361.09
减:营业外支出144,423.194,247,978.713,618,814.321,686,007.98
四、利润总额59,960,377.26104,456,733.15129,491,089.80164,593,119.23
减:所得税费用8,726,753.0114,510,849.0116,738,123.4322,847,837.51
五、净利润51,233,624.2589,945,884.14112,752,966.37141,745,281.7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215,225.4090,199,105.19112,752,966.37141,745,281.7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98.85-253,221.05--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233,624.2589,945,884.14112,752,966.37141,745,281.7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386.41547,643.12-447,289.8114,548.61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386.41547,643.12-447,289.8114,548.61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9,386.41547,643.12-447,289.8114,548.6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2,001.00551,686.45-450,443.4910,193.87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2-2-10-8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614.59-4,043.333,153.684,354.74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1,293,010.6690,493,527.26112,305,676.56141,759,830.33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1,293,010.6690,493,527.26112,305,676.56141,759,830.3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430.55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430.540.70

注: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股份变动事项,以追溯调整后的股数计算最近三年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2,870,212.691,264,253,298.411,459,686,063.97987,706,289.34
收到的税费返还15,527.66351,558.83808,157.90579,968.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86,227.1820,094,524.1020,903,579.318,300,81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7,771,967.531,284,699,381.341,481,397,801.18996,587,073.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8,341,025.47883,959,071.08970,503,171.19711,313,122.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080,252.94130,194,117.19169,677,268.74141,835,956.77
支付的各项税费32,484,151.7149,978,089.5985,326,177.3782,142,465.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010,128.4993,087,416.65145,849,520.39121,293,564.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0,915,558.611,157,218,694.511,371,356,137.691,056,585,11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56,408.92127,480,686.83110,041,663.49-59,998,036.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10-83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4,65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14,869.883,555,809.68539,533.00206,172.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712,292.49372,123,486.3071,290,659.93645,236,004.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627,162.37375,679,295.9876,485,192.93645,442,176.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135,039,577.11127,425,158.74118,509,787.0979,136,853.0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000,000.00346,000,000.0020,000,000.0056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0,039,577.11473,425,158.74138,509,787.09640,136,853.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12,414.74-97,745,862.76-62,024,594.165,305,32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181,663.9219,765,526.642,423,619.1425,641,834.7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00.00102,979,622.02357,667,041.32126,437,812.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30,099,700.0038,914,372.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681,663.92122,745,148.66390,190,360.46190,994,019.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500,000.00284,800,141.8163,000,000.00230,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752,024.3127,666,319.198,234,657.1633,360,242.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47,720.724,345,188.822,950,886.9655,481,960.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899,745.03316,811,649.8274,185,544.12319,142,20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81,918.89-194,066,501.16316,004,816.34-128,148,183.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74,086.93-164,331,677.09364,021,885.67-182,840,896.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818,347.43469,150,024.52105,128,138.85287,969,035.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5,044,260.50304,818,347.43469,150,024.52105,128,138.8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84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8,950,562.00---425,926,540.98--255,356.45-74,900,817.64-806,822,165.32-1,516,344,729.49-1,516,344,729.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950,562.00---425,926,540.98--255,356.45-74,900,817.64-806,822,165.32-1,516,344,729.49-1,516,344,729.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276,690.00---11,647,651.52-59,386.41---30,210,899.05-43,194,626.98-43,194,626.98
(一)综合收益总额------59,386.41---51,233,624.25-51,293,010.66-51,293,010.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76,690.00---11,647,651.52-------12,924,341.52-12,924,341.5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76,690.00---10,962,938.80-------12,239,628.80-12,239,628.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684,712.72-------684,712.72-684,712.72
4.其他---------------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85

项目2023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21,022,725.20--21,022,725.20--21,022,725.2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1,022,725.20--21,022,725.20--21,022,725.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86

项目2023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10,227,252.00---437,574,192.50--195,970.04-74,900,817.64-837,033,064.37-1,559,539,356.47-1,559,539,356.47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6,890,892.00---409,490,393.27--802,999.57-68,897,145.27-743,733,279.751,428,208,710.721,428,208,710.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6,890,892.00---409,490,393.27--802,999.57-68,897,145.27-743,733,279.75-1,428,208,710.72-1,428,208,710.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2,059,670.00---16,436,147.71-547,643.12-6,003,672.37-63,088,885.57-88,136,018.77-88,136,018.77
(一)综合收益总额------547,643.12---89,945,884.14-90,493,527.26-90,493,527.2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87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59,670.00---16,436,147.71-------18,495,817.71-18,495,817.7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59,670.00---17,780,690.60-------19,840,360.6019,840,360.6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344,542.89--------1,344,542.89-1,344,542.8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03,672.37--26,856,998.57--20,853,326.20--20,853,326.20
1.提取盈余公积--------6,003,672.37---6,003,672.3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853,326.20--20,853,326.20-20,853,326.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88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950,562.00---425,926,540.98--255,356.45-74,900,817.64-806,822,165.32-1,516,344,729.49-1,516,344,729.49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6,645,882.00---402,376,086.47--355,709.76-60,314,628.13639,562,830.521,308,543,717.36-1,308,543,717.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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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89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6,645,882.00---402,376,086.47--355,709.76-60,314,628.13639,562,830.521,308,543,717.36-1,308,543,717.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45,010.00---7,114,306.80--447,289.81-8,582,517.14104,170,449.23119,664,993.36-119,664,993.36
(一)综合收益总额-------447,289.81--112,752,966.37112,305,676.56-112,305,676.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5,010.00---7,114,306.80-----7,359,316.80-7,359,316.80
1.所有者投入资本245,010.00---2,114,367.00-----2,359,377.00-2,359,377.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999,939.80-----4,999,939.80-4,999,939.8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582,517.14-8,582,517.14---
1.提取盈余公积--------8,582,517.14-8,582,517.1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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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90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06,890,892.00---409,490,393.27--802,999.57-68,897,145.27743,733,279.751,428,208,710.72-1,428,208,710.7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0,000,000.00---454,177,758.65--368,879.93-49,906,335.97536,444,970.261,160,160,184.95-1,160,160,184.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0-91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500,000.00--1,378.44---132,944.99365,676.57-365,676.57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0,000,000.00---454,677,758.65--370,258.37-49,906,335.97536,312,025.271,160,525,861.521,160,525,861.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645,882.00----52,301,672.18-14,548.61-10,408,292.16103,250,805.25148,017,855.84148,017,855.84
(一)综合收益总额------14,548.61--141,745,281.72141,759,830.33141,759,830.3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645,882.00---31,698,327.82-----34,344,209.82-34,344,209.8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645,882.00---23,067,175.04-----25,713,057.04-25,713,057.0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8,926,152.78-----8,926,152.78-8,926,152.78
4、其他-----295,000.00------295,000.00--295,000.00
(三)利润分配--------10,408,292.16-38,494,476.47-28,086,184.31-28,086,184.31
1、提取盈余公积--------10,408,292.16-10,408,292.1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8,086,184.31-28,086,184.31-28,086,184.31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84,000,000.00----8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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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92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84,000,000.00----84,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06,645,882.00---402,376,086.47--355,709.7660,314,628.13639,562,830.521,308,543,717.361,308,543,717.36

2-2-10-9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6,705,823.38262,756,462.80342,730,784.71104,264,024.30
应收票据13,047,493.5614,531,531.1053,545,631.7317,394,893.66
应收账款830,326,330.13847,286,136.891,059,792,471.63802,037,852.54
应收款项融资151,829,070.14166,995,310.07146,845,900.17310,885,023.24
预付账款17,250,530.697,831,244.623,077,356.3137,258,812.86
其他应收款267,940,644.03172,531,502.36299,550,432.74227,231,782.96
其中:应收利息----
存货33,439,933.7731,438,834.7936,604,149.5433,819,703.57
其他流动资产7,670,985.2913,370,205.403,253,502.92-
流动资产合计1,468,210,810.991,516,741,228.031,945,400,229.751,532,892,093.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40,284,565.26308,308,252.35268,840,629.51181,576,288.23
固定资产80,703,724.1182,150,069.0290,536,888.2496,839,864.37
在建工程26,971,515.3311,706,421.1477,358.49-
使用权资产499,561.89998,282.421,359,311.10-
无形资产14,496,119.2114,358,339.0414,928,874.368,516,972.43
递延所得税资产4,102,398.684,023,404.367,065,710.843,414,754.18
其他非流动资产25,179,833.6812,380,484.005,343,030.007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92,237,718.16433,925,252.33388,151,802.54290,417,879.21
资产总计1,960,448,529.151,950,666,480.362,333,552,032.291,823,309,972.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53,819.44227,208,706.6160,223,416.66
应付票据153,031,181.27198,329,186.49460,105,700.29435,597,245.72
应付账款260,479,318.39220,701,890.41246,331,671.50105,471,282.22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13,899,189.896,135,614.194,666,735.424,271,934.97
应付职工薪酬2,298,176.338,591,764.486,990,832.3810,606,643.50

2-2-10-94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交税费3,508,997.741,081,279.583,221,497.725,534,955.12
其他应付款222,644,791.74202,530,786.90146,707,423.06107,384,088.42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315,356.3613,703,729.359,583,457.55-
其他流动负债9,476,894.6911,996,722.85606,675.61555,351.55
流动负债合计689,653,906.41683,124,793.691,105,422,700.14729,644,918.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2,571,687.5040,669,337.49-
租赁负债248,699.93368,925.91803,318.19-
递延所得税负债74,934.28---
非流动负债合计323,634.2122,940,613.4141,472,655.68-
负债合计689,977,540.62706,065,407.101,146,895,355.82729,644,918.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0,227,252.00208,950,562.00206,890,892.00206,645,882.00
资本公积437,432,805.66425,785,154.14409,349,006.43402,234,699.6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25,825.78-166,220.59-431,402.15-238,536.22
盈余公积74,900,817.6474,900,817.6468,897,145.2760,314,628.13
未分配利润548,035,939.01535,130,760.07501,951,034.92424,708,380.64
所有者权益合计1,270,470,988.531,244,601,073.261,186,656,676.471,093,665,054.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60,448,529.151,950,666,480.362,333,552,032.291,823,309,972.3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285,465,546.43624,073,254.491,026,127,716.51861,913,807.17
减:营业成本211,181,857.82467,301,204.48788,143,039.80632,629,882.79
税金及附加853,149.223,087,059.884,258,513.974,026,636.15
销售费用12,321,898.5937,234,381.4453,714,722.5147,513,898.34
管理费用11,417,333.9739,476,945.2052,376,878.9957,490,281.80
研发费用12,437,772.9925,320,710.3937,285,097.3728,493,556.35
财务费用-1,279,020.491,374,399.098,278,486.79-775,732.42
其中:利息费用639,329.015,834,426.7310,901,986.655,228,001.31

2-2-10-95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收入2,139,784.674,811,118.163,214,253.416,843,651.78
加:其他收益161,373.051,481,175.31863,461.60914,061.42
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581,925.443,700,400.55-11,267,552.57-1,127,543.87
资产处置收益18,467.59200,314.78-3,560.1754,370.85
二、营业利润39,294,320.4155,660,444.6571,663,325.9492,376,172.56
加:营业外收入397,209.0216,339,483.1930,392,582.4928,709,069.30
减:营业外支出112,545.993,622,402.473,283,284.81527,215.57
三、利润总额39,578,983.4468,377,525.3798,772,623.62120,558,026.29
减:所得税费用5,651,079.308,340,801.6512,947,452.2016,475,104.72
四、净利润33,927,904.1460,036,723.7285,825,171.42104,082,921.57
加:其他综合收益40,394.81265,181.56-192,865.9324,175.65
五、综合收益总额33,968,298.9560,301,905.2885,632,305.49104,107,097.2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9,448,485.48648,190,799.52819,687,879.44520,414,058.05
收到的税费返还---115,107.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5,060,577.73496,707,108.49471,250,452.59326,733,543.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4,509,063.211,144,897,908.011,290,938,332.03847,262,709.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1,647,537.70764,995,960.10845,096,468.76518,613,375.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197,418.1455,647,955.3676,934,768.3870,534,914.94
支付的各项税费9,799,322.0927,763,815.0156,294,171.2548,213,34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7,726,415.15133,939,404.18268,931,971.77308,799,81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370,693.08982,347,134.651,247,257,380.16946,161,44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61,629.87162,550,773.3643,680,951.87-98,898,734.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9,569.002,228,451.50316,780.00340,842.06

2-2-10-96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0,672,892.49366,109,472.6071,290,659.93626,781,581.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812,461.49368,337,924.1071,607,439.93627,122,423.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14,830,910.6515,676,580.7118,846,247.5830,654,747.6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1,600,000.0040,000,000.0085,000,000.001,29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0,000,000.00340,000,000.0020,000,000.0054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430,910.65395,676,580.71123,846,247.58574,949,747.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18,449.16-27,338,656.61-52,238,807.6552,172,675.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181,663.9219,765,526.642,423,619.1425,641,834.7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315,831,730.20126,437,812.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30,099,700.003,414,226.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81,663.9259,765,526.64348,355,049.34155,493,873.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500,000.00246,900,141.8163,000,000.00230,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752,024.3126,995,623.497,619,018.8633,360,242.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200.001,556,200.00611,714.2933,513,582.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752,224.31275,451,965.3071,230,733.15297,173,824.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70,560.39-215,686,438.66277,124,316.19-141,679,951.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550,639.42-80,474,321.91268,566,460.41-188,406,01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2,256,462.80342,730,784.7174,164,324.30262,570,334.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705,823.38262,256,462.80342,730,784.7174,164,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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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97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8,950,562.00---425,785,154.14--166,220.5974,900,817.64535,130,760.071,244,601,073.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950,562.00---425,785,154.14--166,220.5974,900,817.64535,130,760.071,244,601,073.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276,690.00---11,647,651.52-40,394.81-12,905,178.9425,869,915.27
(一)综合收益总额------40,394.81-33,927,904.1433,968,298.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76,690.00---11,647,651.52----12,924,341.5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76,690.00---10,962,938.80----12,239,628.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684,712.72----684,712.7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1,022,725.20-21,022,725.2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1,022,725.20-21,022,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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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98

项目2023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10,227,252.00---437,432,805.66--125,825.7874,900,817.64548,035,939.011,270,470,9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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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99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6,890,892.00---409,349,006.43-431,402.1568,897,145.27501,951,034.921,186,656,676.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6,890,892.00---409,349,006.43--431,402.1568,897,145.27501,951,034.921,186,656,676.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2,059,670.00---16,436,147.71-265,181.566,003,672.3733,179,725.1557,944,396.79
(一)综合收益总额------265,181.56-60,036,723.7260,301,905.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59,670.00---16,436,147.71----18,495,817.7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59,670.00---17,780,690.60----19,840,360.6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344,542.89-----1,344,542.8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03,672.37-26,856,998.57-20,853,326.20
1.提取盈余公积-------6,003,672.37-6,003,672.3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853,326.20-20,853,326.2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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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00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950,562.00425,785,154.14--166,220.5974,900,817.64535,130,760.071,244,601,073.26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6,645,882.00---402,234,699.63--238,536.22-60,314,628.13424,708,380.641,093,665,054.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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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01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6,645,882.00---402,234,699.63--238,536.22-60,314,628.13424,708,380.641,093,665,054.1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45,010.00---7,114,306.80--192,865.93-8,582,517.1477,242,654.2892,991,622.29
(一)综合收益总额-------192,865.93--85,825,171.4285,632,305.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5,010.00---7,114,306.80-----7,359,316.80
1.所有者投入资本245,010.00---2,114,367.00-----2,114,367.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999,939.80-----4,999,939.8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582,517.14-8,582,517.14-
1.提取盈余公积--------8,582,517.14-8,582,517.1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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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02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06,890,892.00---409,349,006.43--431,402.15-68,897,145.27501,951,034.921,186,656,676.4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0,000,000.00---454,177,758.65-262,711.8749,906,335.97359,119,935.54982,941,318.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0,000,000.00---454,177,758.65--262,711.87-49,906,335.97359,119,935.54982,941,318.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645,882.00----51,943,059.02-24,175.65-10,408,292.1665,588,445.10110,723,735.89
(一)综合收益总额------24,175.65--104,082,921.57104,107,097.2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645,882.00---32,056,940.98-----34,702,822.9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645,882.00---23,067,175.04-----25,713,057.0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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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03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8,926,152.78-----8,926,152.78
4、其他----63,613.16-----63,613.16
(三)利润分配--------10,408,292.16-38,494,476.47-28,086,184.31
1、提取盈余公积--------10,408,292.16-10,408,292.1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8,086,184.31-28,086,184.31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84,000,000.00----84,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84,000,000.00----84,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06,645,882.00---402,234,699.63--238,536.22-60,314,628.13424,708,380.641,093,665,054.18

2-2-10-104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三)截至2023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泉州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钦州100%设立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沧州100%设立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广东惠州100%设立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中山100%设立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福建莆田100%设立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惠州100%设立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深圳100%设立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眉山100%设立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渭南100%设立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贵阳100%设立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嘉兴100%设立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长沙100%设立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泰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广东惠州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香港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广东惠州100%设立
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天长100%设立
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惠州100%设立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2-2-10-105

1、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取得方式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100%湖南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工业基地湖南同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3号栋厂房设立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100%山东新泰市东都镇东都二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100%广东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2、2021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取得方式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100%广东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设立
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100%安徽天长市化工集中区工业大道西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3、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取得方式
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广东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4、2023年1-6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无。

2-2-10-106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4.993.912.172.63
速动比率4.783.742.092.53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1%24.41%41.43%33.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19%36.20%49.15%40.0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20.981.561.77
存货周转率(次)8.439.5115.7015.54
总资产周转率(次)0.380.420.700.7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270.610.53-0.2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5-0.791.76-0.8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787.6814,866.8917,954.6019,367.50
利息保障倍数(倍)77.6716.1411.0531.0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93%4.08%3.56%3.2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平均;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2、2023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

2-2-10-107

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 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
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0.24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0.200.20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43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0.300.30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40.55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30.400.40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70.70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0.560.55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47-15.29-26.62-88.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47283.19221.1714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8.21342.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659.09741.67421.9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3.36724.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1.921,417.592,859.322,844.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7.20109.1435.30245.89
减:所得税影响额194.03551.32569.49524.07

2-2-10-108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影响金额831.472,709.493,029.832,966.33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4,680,952.721,594,782.86--
合同负债--4,142,436.051,411,312.27
其他流动负债--538,516.67183,470.59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2-10-109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9,531,784.934,827,286.52
合同负债8,435,207.904,271,934.97--
其他流动负债1,096,577.03555,351.55--

b、对2020年度利润表影响无。

2、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实施

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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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5,669,090.57810,802.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68,673.12345,142.86--
租赁负债3,500,417.45465,659.44--

(2)运输费会计政策的变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本年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运输费”调整到“主营业务成本”列示,同时对上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变更后变更前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90,362,049.4947,513,898.34144,919,135.6682,208,132.92
营业成本965,145,142.15632,629,882.79910,588,055.98597,935,648.21

3、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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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2023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会计准则,并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会计准则规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为执行新会计准则,本年度公司将在资产负债表内披露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同时对年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3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18,109.974,023,404.3614,113,827.354,173,146.72
非流动资产合计453,990,484.04433,925,252.33455,586,201.42434,074,994.69
资产总计2,006,021,327.931,950,666,480.362,007,617,045.311,950,816,222.72
递延所得税负债2,327,228.29-3,922,945.67149,742.36
非流动负债合计92,393,221.3522,940,613.4193,988,938.7323,090,355.77
负债合计489,676,598.44706,065,407.10491,272,315.82706,215,149.46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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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43,025.7270.52%155,203.0877.37%209,860.9086.07%172,676.4687.90%
非流动资产59,793.0329.48%45,399.0522.63%33,974.4613.93%23,766.3912.10%
合计202,818.76100.00%200,602.13100.00%243,835.36100.00%196,442.85100.00%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系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利润规模呈增长趋势,同时公司加大债务融资力度,期末银行借款金额大幅增长,促使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增长。2022年度,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下降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相对缩减;同时为偿还到期短期借款,公司资产规模有所减小。2023年6月末,资产规模较上年末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7.90%、86.07%、77.37%和70.52%,流动资产占比保持较高水平。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9,504.4320.63%30,531.8319.67%46,915.0022.36%13,524.5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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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4,353.443.04%5,223.733.37%9,805.114.67%2,079.781.20%
应收账款71,516.0450.00%79,629.4451.31%112,537.2353.62%86,479.4850.08%
应收款项融资24,040.4916.81%26,312.2616.95%29,256.4713.94%57,562.9533.34%
预付账款2,992.172.09%3,173.692.04%932.050.44%3,650.952.11%
其他应收款1,932.671.35%1,483.620.96%1,074.430.51%1,578.260.91%
存货5,999.364.19%6,496.234.19%7,733.583.69%7,019.784.07%
其他流动资产2,687.131.88%2,352.281.52%1,607.020.77%780.740.45%
流动资产合计143,025.72100.00%155,203.08100.00%209,860.90100.00%172,676.46100.00%

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匹配。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偿还大量短期银行借款以及业务规模缩小,应收款项减少所致。2023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货款回收状况良好导致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科目合计数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45%、94.59%、91.30%和90.48%。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0.73-3.870.01%188.780.40%85.800.63%
银行 存款29,503.69100.00%30,477.9699.82%46,724.6499.59%10,427.0177.10%
其他货币资金--50.000.16%1.580.00%3,011.7122.27%
合计29,504.43100.00%30,531.83100.00%46,915.00100.00%13,524.5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其他受限使用资金,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00-3,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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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保函保证金-40.00--
银行账户冻结---1.74
合计-50.00-3,011.71

2020年度,子公司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陕西凯斯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委托合同纠纷导致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账户(账号:393110100100447007)期末被冻结17,360.00元,2021年3月22日,上述银行账号被冻结资金解除冻结,资金使用不受限制。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变动较小。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079.78万元、9,805.11万元、5,223.73万元和4,353.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4.67%、3.37%和3.04%。

2021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主要系为谨慎应对信用减值风险;2021年,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应收款项融资中除出票人为央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收票据。

2022年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末下降4,581.38万元,系:1)公司受下游需求减小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收入下降导致应收票据金额下降。2)公司为防范信用减值风险,主动减少收受划分为应收票据的商业承兑汇票,转为接受信用等级更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应收债权凭证。

2023年6月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末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余额4,419.695,266.9010,108.362,144.10
坏账准备66.2543.17303.2564.32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4,353.445,223.739,805.112,079.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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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 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
商业承兑汇票-767.00-1,119.91-1,959.29-20.00
合计-767.00-1,119.91-1,959.29-2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 2023年1-6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6,628.3485,044.17118,247.2589,736.71
营业收入38,609.3093,839.59155,167.86133,656.13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99.24%90.63%76.21%67.1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1,516.0479,629.44112,537.2386,479.48
流动资产总额143,025.72155,203.08209,860.90172,676.4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流动资产总额49.96%51.31%53.62%50.08%
营业收入增长率-15.17%-39.52%16.09%15.4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9.90%-28.08%31.77%33.83%

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指标中营业收入已采用年化调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9,736.71万元、118,247.25万元、85,044.17万元和76,628.3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7.14%、76.21%、90.63%和

99.24%(已年化)。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32,907.79万元,主要系公司受下游需求减小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业务规模缩小导致应收账款新增减少。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下降主要系货款回收状况良好所致。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

1)2021年,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656.13万元和155,167.86万元;收入增长影响下,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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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呈现上涨趋势。除受季节性影响外,2022年,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发货量下降,收入较上年同时期降低

39.52%,致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快速升高。

2)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大型混凝土生产企业,这些客户往往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对账期的要求较长,使得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3)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震荡,中国恒大集团、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陆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票据延期兑付或债券违约的情形。2021年年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至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为5,165.67万元。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持有的已到期未承兑并转入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122.18万元。

公司根据客户实力规模、合作年限、资信情况综合进行评估,对不同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虽然2021年受房地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趋势超过营业收入,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混凝土生产企业,财务资质和历史信用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

①应收账款坏账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组合情况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3年6月30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023.976.56%2,017.1740.15%3,006.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604.3793.44%3,095.134.32%68,509.24
其中:账龄组合71,604.3793.44%3,095.134.32%68,509.24
合计76,628.34100.00%5,112.306.67%71,516.04
2022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693.107.87%2,055.8037.97%4,637.3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8,351.0792.13%3,358.9462.03%74,992.14
其中:账龄组合78,351.0792.13%3,358.9462.03%74,992.14
合计85,044.17100.00%5,414.74100.00%79,6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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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1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470.786.32%1,723.7823.07%5,746.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0,776.4793.68%3,986.233.60%106,790.24
其中:账龄组合110,776.4793.68%3,986.233.60%106,790.24
合计118,247.25100.00%5,710.014.83%112,537.23
2020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9,736.71100.00%3,257.233.63%86,479.48
其中:账龄组合89,736.71100.00%3,257.233.63%86,479.48
合计89,736.71100.00%3,257.233.63%86,479.4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已出现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817.08245.1230.00%
临沂天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489.0148.9010.00%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290.00281.1296.94%
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283.5368.5224.17%
遵义百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66.6980.0130.00%
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223.02111.5150.00%
贵州恒凯瑞建材有限公司219.1221.9110.00%
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2.22202.22100.00%
其他2,233.29957.8542.89%
合计5,023.972,017.1740.15%
应收账款(按单位)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817.08245.1230.00%
临沂天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489.0148.9010.00%
沧州大川路用材料有限公司315.5220.736.57%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290.00188.5765.02%

2-2-10-118

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283.5328.3510.00%
遵义百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66.6980.0130.00%
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223.02111.5150.00%
贵州恒凯瑞建材有限公司219.1221.9110.00%
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202.22202.22100.00%
其他3,586.911,108.4730.90%
合计6,693.102,055.80-
应收账款(按单位)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贵州三江和源建材有限公司810.75111.1113.71%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815.99244.8030.00%
钦州创鑫建材有限公司646.8237.195.75%
贵阳昊恒混凝土有限公司634.47190.3430.00%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615.30155.6125.29%
河南省强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93.3614.803.00%
钦州市宏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350.0034.489.85%
青岛鸿锦扬帆实业有限公司315.259.463.00%
贵阳创立建材有限公司268.6533.0412.30%
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2.22202.22100.00%
其他2,317.95690.7329.80%
合计7,470.781,723.78-

对于已出现减值迹象并且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公司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末,客户回款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未进行单项计提。2021年起房地产行业震荡,行业环境受其影响,违约企业相应增加;为应对该情况,公司主动采取诸如诉讼冻结等方式,导致需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增加。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或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2-10-119

单位:万元

账龄2023/06/30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0,340.021,810.203.00%64,799.081,943.973.00%
1至2年10,477.721,047.7710.00%13,275.671,327.5710.00%
2至3年784.97235.4930.00%269.8980.9730.00%
3年以上1.661.66100.00%6.436.43100.00%
合计71,604.373,095.134.32%78,351.073,358.944.29%
账龄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2,344.423,070.333.00%83,955.472,518.663.00%
1至2年8,173.64817.3610.00%5,474.29547.4310.00%
2至3年228.3968.5230.00%165.4449.6330.00%
3年以上30.0230.02100.00%141.51141.51100.00%
合计110,776.473,986.233.60%89,736.713,257.233.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坏账准备占比较低,并且公司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在报告期内严格执行。

②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

将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对比分析:

项目发行人苏博特垒知集团
1年以内3.00%5.00%5.00%
1至2年10.00%10.00%10.00%
2至3年30.00%30.00%30.00%
3至4年100.00%100.00%100.00%
4至5年100.00%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定期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中,公司一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5%,公司1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2-2-10-120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年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计算具体过程如下:

公司根据历史账龄计算出历史账龄迁徙率,再根据历史账龄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同时,根据实际回款金额并考虑滚动至下一年账龄比例因素得出第二组信用损失率。在考虑前瞻性因素后,公司现行预期信用损失率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账龄应收账款占比如下: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年以内78.74%76.61%89.00%93.56%
1至2年16.07%20.73%9.60%6.10%
2至3年3.92%2.00%1.29%0.18%
3年以上1.27%0.66%0.12%0.16%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苏博特垒知 集团苏博特垒知 集团苏博特垒知 集团苏博特垒知 集团
1年以内80.03%78.34%79.92%78.33%88.16%85.52%89.37%86.37%
1至2年12.85%14.54%15.36%15.81%8.69%10.90%7.30%10.44%
2至3年5.26%4.10%3.53%3.42%1.94%2.67%1.67%2.10%
3年以上1.86%3.02%1.19%2.44%1.21%0.91%1.66%1.09%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定期报告注:苏博特和垒知集团2023年一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由上表可见,2020年末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3.56%、89.00%、76.61%和78.74%,2020年至2021年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76.61%,略低于苏博特和垒知集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78.74%,略高于垒知集团但略低于苏博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整体较好,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低,账龄一年以上应收款项主要集中在1-2年,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该部分应收款项公司根据对应的信用损失率合理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

2-2-10-121

账计提充分。

2022年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下降较多,低于苏博特和垒知集团,同时1至2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增长主要系:1)2021年起,房地产行业震荡,外加剂行业作为房地产行业上游,受到一定波及,客户回款能力受到影响所致;2)商业承兑汇票逾期转入应收账款后,按照账龄连续计算原则,部分账龄划为1-2年所致;3)除受季节性影响外下游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业务规模缩小,新增1年以内应收账款规模降低,部分客户回款能力受到影响,导致长账龄应收占比有所增加,公司已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加紧催收力度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报告期内,同行业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均呈现上升,公司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一致。

③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大:

单位:万元

客户全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2,963.073.87%1年内2,842.65万元,1-2年内120.41万元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757.692.29%1年内1,634.36万元,1-2年内123.33万元
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1,627.372.12%1年内1,627.37万元
惠州市博罗嘉盈混凝土有限公司1,456.261.90%1年内1,235.31万元,1-2年220.94万元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1,245.421.63%1年内983.25万元,1-2年内262.17万元
合计9,049.8011.81%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大:

单位:万元

客户全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3,419.414.02%1年内3,402.99万元,1-2年内16.42万元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827.622.15%1年内1,827.62万元

2-2-10-122

客户全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1,481.021.74%1年内988.79万元,1-2年内492.22万元
惠州市博罗嘉盈混凝土有限公司1,413.651.66%1年内1,153.84万元,1-2年内256.81万元
北京建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1,221.371.44%1年内962.81万元,1-2年内258.55万元
合计9,363.0611.01%-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大:

单位:万元

客户全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5,955.665.04%1年以内5,653.83万元,1-2年301.83万元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2,772.222.34%1年以内2,494.83万元,1-2年277.39万元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71.922.34%1年以内2,628.61万元,1-2年143.31万元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100.091.78%1年以内
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1,809.151.53%1年以内
合计15,409.0513.03%-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大:

单位:万元

客户全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4,041.854.48%1年以内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2,210.892.45%1年以内2,094.39万元;1-2年116.49万元
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1,876.492.08%1年以内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514.701.69%1年以内1,398.41万元;1-2年116.29万元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42.921.34%1年以内
合计10,886.8512.06%-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客户的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根据预计信用风险损失对上述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

④公司客户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客户信用风险管控政策,能够对客户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2-2-10-123

发行人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根据客户背景、经营管理情况、资信情况等客观属性,对客户进行分为A、B、C、D类,并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要求。

A类客户是指公司背景雄厚、资信良好的大客户,如:国企、央企、资信良好的上市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中字头项目)、建筑公司(特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A类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规定A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12个月。B类客户是指资质齐全,资信正常的客户,如:资质齐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管桩厂、建筑公司(一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B类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规定B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8个月。C类客户是指资质较低或资产规模较小的客户,如:小型管片厂、水泥制品厂、建筑公司(二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C级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规定C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3个月。D类客户是指执行存在异常或履约能力较弱的客户,如:(1)建筑公司(三级资质)、贸易公司、临时工地、复配站、个人客户及其他资质瑕疵客户;(2)A、B、C客户中存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按照D类客户处理。存在重大被诉讼(涉诉金额超过300万元)、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执行记录超过12个月未完结(累计执行金额50万以上)的客户,在合同审批中从严审核。根据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D类客户的合同账期原则上要求预付款,但允许申请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自发货之日起30天内,货款应全部收回。由此可见,对于C类和D类企业客户,发行人通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对于经过资质调查、资产质量和资信情况良好的大中型客户,发行人通常采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发行人对客户的分类信用管理能够保证发行人识别出信用资质欠佳的客户。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的账期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与预警制度,安排专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风险评估。对于超账期客户,若其在多次协商后仍然不回款,发行人将会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催收货款。基于上述信用风险管控措施,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极少出现货款无法回收的情况。

2-2-10-124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票据12,162.4316,005.9315,057.7111,309.19
商业承兑汇票--8,453.9044,032.58
应收债权凭证11,878.0610,306.335,744.862,221.18
合计24,040.4926,312.2629,256.4757,562.95

上表中应收款项融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公司将预计用于贴现或背书时风险等级较小,同时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具体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资信较好的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2021年度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2020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进入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震荡,公司所处行业位于房地产行业上游,为积极应对风险,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增加回款并谨慎应对风险。主要方式有:1)控制票据账龄;公司鼓励客户提供票据到期日在半年以内的票据,若客户提供半年以上的票据,相关销售人员需事前获得审批。2)谨慎应对信用减值风险;公司将应收款项融资中,除出票人为央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全部计入应收票据。3)公司为缓解现金流压力对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贴现及背书。2022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2,944.21万元,主要系2022年公司重新评估管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受恒大等地产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票据违约事件的持续影响,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全部计入应收票据所致。

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2,271.77万元,主要系上半年业务规模较小所致以及银行票据背书贴现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2-2-10-125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终止 确认期末终止确认期末未 终止 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5,301.98-9,286.41-22,906.47-9,926.86-
商业承兑汇票-----970.93--
应收债权凭证1,748.41-2,504.53-1,116.71---
合计7,050.39-11,790.94-24,023.18970.939,926.86-

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债权凭证终止确认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1,116.71万元、2,504.53万元和1,748.41万元。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951.6898.65%3,136.9198.84%891.8395.68%3,629.0199.40%
1至2年11.720.39%23.470.74%22.622.43%18.850.52%
2至3年15.450.52%5.470.17%16.641.79%2.000.05%
3年以上13.320.45%7.850.25%0.960.10%1.090.03%
合计2,992.17100.00%3,173.69100.00%932.05100.00%3,650.9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650.95万元、932.05万元、3,173.69万元和2,992.1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1%、0.44%、2.04%和2.09%,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40%、95.68%、98.84%和98.65%,占比较高。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与第一大供应商奥克股份结算方式发生改变,由先款后货的预付模式改为货到付款的月结模式。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245.08万元,主要系预付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货款所致。2023年6月末,预付账款较上年末未发生明显变化。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账面余额情况:

2-2-10-126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保证金1,402.181,149.17736.21969.43
其他526.48326.66369.07617.34
代垫员工款20.9217.1514.7519.07
账面余额合计1,949.571,492.981,120.031,605.84
账面价值1,932.661,483.621,074.431,578.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78.26万元、1,074.43万元、1,483.62万元和1,932.6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1%、0.51%、0.96%和

1.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代垫员工款和其他构成,其他部分主要为员工借支款、股权激励认购款、代缴社保公积金等。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面金额较2020年末下降485.81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以及其他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72.95万元。其中,押金、保证金较2021年末增加412.96万元,主要系项目投标所致。

2023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56.59万元,其中,押金、保证金较2022年末增加253.01万元,主要系客户的发货保证金增加所致;其他款项较2022年末增加199.82万元,主要系资产处置款增加所致。

A、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9.36--9.36
本年计提7.55--7.55
本期转回----
核销----
其他----
2023年6月30日余额16.91--16.91

2-2-10-127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年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367.55---16.91
合计9.367.55---16.91

B、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45.61--45.61
本年计提----
本期转回36.25--36.25
核销----
其他----
2022年12月31日余额9.36--9.36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年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5.61-36.25--9.36
合计45.61-36.25--9.36

C、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27.58--27.58
本年计提18.02--18.02
本期转回----
核销----

2-2-10-128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其他----
2021年12月31日余额45.61--45.61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年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5818.02---45.61
合计27.5818.02---45.61

D、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48.70--248.70
本期转回221.12--221.12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7.58--27.58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年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8.70-221.12--27.58
合计248.70-221.12--27.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年以内1,164.661,151.08764.481,230.62
1至2年582.45212.43142.18152.45
2至3年133.0755.97113.65100.43
3年以上69.3873.5099.71122.34

2-2-10-129

账龄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合计1,949.571,492.981,120.031,605.84
坏账计提情况16.919.3645.6127.58
其他应收款金额1,932.661,483.621,074.431,578.26

(7)存货

1)存货基本情况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包装物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080.3351.34%3,441.0952.97%4,173.8853.97%3,515.4450.08%
半成品2,812.7546.88%3,007.3646.29%3,433.7144.40%3,320.3347.30%
库存商品99.071.65%41.510.64%116.431.51%172.202.45%
包装物7.210.12%6.260.10%9.550.12%11.810.17%
合计5,999.36100.00%6,496.23100.00%7,733.58100.00%7,019.78100.00%
减: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5,999.366,496.237,733.587,019.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019.78万元、7,733.58万元、6,496.23万元和5,999.3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7%、3.69%、4.19%和4.19%,占比较小。2021年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增长,增加库存备货所致。2022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1,237.35万元,主要系受下游企业需求下降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为配合生产及销售情况,公司相应减少了存货储备所致。2023年6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略有下降,未发生明显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情况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4.355.317.538.98

2-2-10-130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垒知集团23.3720.7325.1023.85
行业平均13.8613.0216.3216.42
发行人8.429.5115.7015.54

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定期报告注:2023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不存在期末存货积压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垒知集团存货周转率较高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①存货水平存在差异

垒知集团存货水平较低;垒知集团2008年起主动降低了存货的水平,2022年末,垒知集团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2.01%,苏博特为5.91%,红墙股份为3.24%;垒知集团存货体量最低,因而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②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垒知集团于报告期内广泛参与不涉及存货的技术检验类业务,2021年和2022年垒知集团技术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10.42%和11.88%,业务及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垒知集团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存在差异。

③生产环节存在差异

可比公司中,行业龙头苏博特主要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主要原材料聚醚单体大部分系苏博特自行生产,所以苏博特存货生产周期较长;垒知集团及红墙股份原材料均通过外购获得,减水剂生产流程较少,生产周期较短。

3)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080.332,965.7074.2117.0023.41
半成品2,812.752,547.99183.3081.460.00
库存商品99.0796.761.311.000.00

2-2-10-131

项目2023年6月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包装物7.212.080.100.005.04
合计5,999.365,612.53258.9299.4628.45
占比100.00%93.55%4.32%1.66%0.47%

(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441.093,305.39104.608.8322.27
半成品3,007.362,910.6396.320.41-
库存商品41.5139.520.381.61-
包装物6.261.08-0.145.04
合计6,496.236,256.62201.3010.9927.31
占比100.00%96.31%3.10%0.17%0.42%

(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4,173.884,051.6188.0110.623.66
半成品3,433.713,360.1270.551.201.85
库存商品116.43116.43---
包装物9.551.360.812.325.05
合计7,733.587,529.52159.3714.1230.56
占比100.00%97.36%2.06%0.18%0.40%

(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515.443,434.8631.454.8544.27
半成品3,320.333,314.774.570.98-
库存商品172.20170.621.58--
包装物11.814.152.324.121.22

2-2-10-132

项目2020年12月末余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合计7,019.786,924.4139.939.9545.49
占比100.00%98.64%0.57%0.14%0.65%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超过96%,库龄较短。4)公司期后销售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期末余额期后六个月销售结转金额期后销售结转比例
2023年6月30日2,911.822,036.0169.92%
2022年12月31日3,048.882,759.2290.50%
2021年12月31日3,550.153,389.9295.49%
2020年12月31日3,492.533,329.4795.33%

注:1、期末余额为半成品母液和库存商品合计数。

2、2023年6月30日期后销售结转金额是指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销售结转金额。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与采购按照生产计划组织进行,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结存的产成品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5)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苏博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制生产模式。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和垒知集团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苏博特计提76.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较高,库龄结构合理,相关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存货大面积积压的情况;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2-2-10-133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待抵扣金额1,769.7965.86%844.6335.91%664.6841.36%675.5986.53%
预交税金150.335.59%387.7416.48%383.0623.84%85.1510.91%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767.0028.54%1,119.9147.61%559.2834.80%20.002.56%
合计2,687.13100.00%2,352.28100.00%1,607.02100.00%780.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增值税待抵扣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780.74万元、1,607.02万元、2,352.28万元和2,687.1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5%、0.77%、1.52%和1.88%,占比较小。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较大,主要系已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增加较多。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中预缴企业所得税较2020年末增加

297.91万元,主要系:1)公司根据武汉苏博股权回购溢价款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2)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公司部分子公司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较大,主要系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3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34.85万元,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97.204.18%1,838.114.05%1,096.453.23%1,140.004.80%
固定资产14,696.9424.58%15,774.9934.75%18,450.5954.31%19,445.8581.82%
在建工程23,308.3438.98%11,948.3026.32%2,344.066.90%120.750.51%
使用权资产619.031.04%707.351.56%543.311.60%--
无形资产8,216.9313.74%8,277.7318.23%8,062.1423.73%1,938.328.16%
长期待摊费用43.750.07%46.460.10%51.880.15%57.300.24%

2-2-10-134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3.152.46%1,251.812.76%1,515.314.46%680.412.86%
其他非流动资产8,937.6914.95%5,554.3012.23%1,910.725.62%383.761.61%
非流动资产合计59,793.03100.00%45,399.05100.00%33,974.46100.00%23,766.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5.28%、88.16%、83.35%和

81.48%。

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2.95%,主要系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增加,系本期新增本次募投项目“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红墙高效减水剂生产线扩建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河北技改项目”)、山东新红墙技改项目和陕西红墙蒲城项目等投入所致。

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3.63%,主要系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技改项目广东涂料项目等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023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4,393.98万元,主要系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广东涂料项目等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7.201,838.111,096.451,140.00

2017年12月15日,为实现公司战略性产业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力,推进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红墙股份全资子公司红墙投资以自有资金与刘连军先生、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粤科投资,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红墙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800万元,并于2018年2月27日已缴纳首期出资款1,140万元,2018年末公司持有股权价格为1,140万元。

2-2-10-135

2019年9月29日,经公司审议以及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拟对粤科投资进行减资,减资后投资总规模为6,000万元,所有合伙人同比例减资,减资后红墙投资实缴出资额为1,140万元。公司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减少了43.55万元,主要系两方面影响。第一,2020年12月3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拟对粤科投资进行减资,减资后投资总规模为3,550万元,所有合伙人同比例减资,红墙投资拟减少实缴出资额465.50万元,本次减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2021年2月1日,公司已收到粤科投资退回的上述投资款。第二,2022年3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投资基金投资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联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投资基金持有联动科技1,073,132股股份,占联动科技发行前总股本的3.08%。上市后,该部分投资价值有所上升。两项因素共同作用,公司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减少了43.55万元。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持续增加,主要系上述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1,420.9439.00%10,985.1437.56%10,571.9234.47%10,509.6936.45%
机器设备8,756.9629.91%8,712.9929.79%8,608.5328.07%7,707.5926.73%
运输设备7,559.2225.82%7,945.8927.17%9,890.9632.25%9,421.7032.67%
电子设备693.312.37%691.132.36%663.632.16%580.282.01%
其他设备851.402.91%914.203.13%932.623.04%616.762.14%
账面原值合计29,281.83100.00%29,249.35100.00%30,667.66100.00%28,836.01100.00%
房屋及建筑物3,496.9823.98%3,240.0224.05%2,756.7022.56%2,266.6724.14%
机器设备4,957.8433.99%4,669.8734.66%4,234.8034.66%3,589.0338.22%

2-2-10-136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运输设备5,092.8334.92%4,601.7234.15%4,473.2036.61%2,997.2931.92%
电子设备571.223.92%537.603.99%461.683.78%384.444.09%
其他设备466.013.20%425.143.16%290.692.38%152.731.63%
累计折旧合计14,584.89100.00%13,474.36100.00%12,217.07100.00%9,390.16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减值准备合计--------
房屋及建筑物7,923.9653.92%7,745.1149.10%7,815.2242.36%8,243.0242.39%
机器设备3,799.1225.85%4,043.1225.63%4,373.7323.71%4,118.5621.18%
运输设备2,466.3816.78%3,344.1721.20%5,417.7729.36%6,424.4233.04%
电子设备122.090.83%153.530.97%201.951.09%195.841.01%
其他设备385.382.62%489.063.10%641.923.48%464.022.39%
账面价值合计14,696.94100.00%15,774.99100.00%18,450.59100.00%19,445.8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445.85万元、18,450.59万元、15,774.99万元和14,696.9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82%、54.31%、34.75%和24.58%,占比较高。

公司2020年末固定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5,339.73万元,增幅37.85%,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销售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运输设备,该年度红墙运输增加采购运输设备所致。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未发生明显变化。2022年末,固定资产相较于上一年末减少2,675.60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部分运输设备所致。

2023年6月末,固定资产较上年末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2-10-137

(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西红墙项目----0.350.01%80.7366.86%
大亚湾项目18,829.5880.78%9,239.6677.33%1,391.5059.36%--
河北技改项目1,458.356.26%1,231.5810.31%587.4125.06%27.9923.18%
广东技改项目468.752.01%339.172.84%--
广东涂料项目2,225.409.55%797.846.68%----
其他326.251.40%340.052.85%364.8015.56%12.039.96%
合计23,308.34100.00%11,948.30100.00%2,344.06100.00%120.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0.75万元、2,344.06万元、11,948.30万元和23,308.3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1%、6.90%、26.32%和38.98%。

2)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
项目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比2023年6月30日状态
大亚湾项目60,475.399,239.669,589.9318,829.5938.91%建设中
河北技改项目1,500.001,231.58226.771,458.3598.50%建设中
广东技改项目1,669.16339.17374.22468.7551.24%建设中
广东涂料项目7,837.63797.841,427.572,225.4039.82%建设中

注:大亚湾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此处在建工程预算数统计中未包含土地款及铺底流动资金数额。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大亚湾项目即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技改项目等投入所致。2022年末在建工程相较于2021年末增加9,604.24万元,主要系增加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技改项目、广东涂料项目等投入所致。2023年6月末,在建工程相较于2022年末增加11,360.04万元,主要系上述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2-2-10-138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619.03707.35543.31-

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厂房租赁相关费用计入使用权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使用权资产金额较小。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8,957.3194.90%8,957.3195.35%8,540.9795.13%2,290.3585.04%
专利权188.271.99%188.272.00%188.272.10%188.276.99%
软件292.733.10%248.962.65%248.962.77%214.647.97%
账面原值合计9,438.31100.00%9,394.55100.00%8,978.21100.00%2,693.27100.00%
土地使用权906.1074.19%815.2973.00%639.2269.78%501.5566.43%
专利权188.2715.41%188.2716.86%188.2720.55%187.4224.83%
软件127.0010.40%113.2610.14%88.589.67%65.988.74%
累计摊销合计1,221.38100.00%1,116.82100.00%916.07100.00%754.96100.00%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减值准备合计--------
土地使用权8,051.2197.98%8,142.0298.36%7,901.7498.01%1,788.8092.29%
专利权------0.850.04%
软件165.722.02%135.711.64%160.391.99%148.667.67%
账面价值合计8,216.93100.00%8,277.73100.00%8,062.14100.00%1,938.3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软件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38.32万元、8,062.14万元、8,277.73万元和

2-2-10-139

8,216.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6%、23.73%、18.23%和13.74%。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购入大亚湾石化园区土地使用权所致。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无形资产未发生明显变化。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6/3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46.46-2.71-43.75
合计46.46-2.71-43.75
2022/12/3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51.88-5.42-46.46
合计51.88-5.42-46.46
2021/12/3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57.302.257.67-51.88
合计57.302.257.67-51.88
2020/12/3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57.30--57.30
合计-57.30--57.30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与信用减值损失5,195.45915.955,467.26973.636,058.871,061.253,349.14561.28

2-2-10-140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1,733.72380.941,305.75267.74606.21137.8718.283.6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930.5919.642.95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23.443.8930.815.07101.1220.2044.088.21
股权激励186.4529.2543.166.80519.6492.78598.25104.31
新租赁准则摊销差异633.48143.11-6.22-1.42-6.56-1.39--
股权回购溢价款确认时间差----1,360.00204.00--
合计7,772.541,473.156,840.761,251.818,643.211,515.314,029.39680.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680.41万元、1,515.31万元、1,251.81万元和1,473.15万元。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834.90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随营业收入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新增499.97万元,以及由于公司回购苏博系公司股权溢价款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4.00万元。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亏损135.48132.55663.91377.79

报告期各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2022年--43.1643.16
2023年--140.91140.91
2024年--139.12139.12
2025年--54.3754.60
2026年--286.35-
2027年132.91---
2028年2.57---
合计135.48132.55663.91377.79

2-2-10-141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7,450.414,878.96637.82230.16
预付土地出让金1,487.28675.341,272.90153.60
合计8,937.695,554.301,910.72383.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土地款、预付设备和工程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83.76万元、1,910.72万元、5,554.30万元和8,937.6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5.62%、12.23%和

14.95%。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1,526.96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红墙股份以及子公司陕西红墙、广西红墙在当期购买土地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预付设备及工程款所致。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3,643.58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预付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设备款所致。2023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3,383.39万元,主要系预付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设备款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8,655.9361.15%39,728.3481.13%96,579.7995.61%65,568.8499.97%
非流动负债18,208.8938.85%9,239.3218.87%4,434.704.39%19.640.03%
合计46,864.82100.00%48,967.66100.00%101,014.49100.00%65,588.4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5,588.48万元、101,014.49万元、48,967.66万元和46,864.82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65,568.84万元、96,579.79万元、39,728.34万元和28,655.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7%、95.61%、81.13%和61.15%。2022年末,公司流动

2-2-10-142

负债较上一年末降低56,851.45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减少所致。2023年6月末,流动负债较上一年末减少11,072.41万元,主要系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005.385.05%26,526.1627.47%6,022.349.18%
应付票据17,187.7059.98%26,776.6267.40%51,409.9353.23%47,488.5172.43%
应付账款4,632.0216.16%3,269.658.23%11,139.2311.53%6,358.139.70%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745.452.60%502.271.26%1,172.161.21%843.521.29%
应付职工薪酬688.962.40%1,879.724.73%1,920.281.99%2,122.573.24%
应交税费569.141.99%1,100.222.77%1,013.921.05%1,111.911.70%
其他应付款1,318.934.60%1,447.413.64%1,529.151.58%1,492.202.28%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49.839.25%1,561.863.93%1,157.311.20%--
其他流动负债863.913.01%1,185.202.98%711.660.74%129.660.20%
流动负债合计28,655.93100.00%39,728.34100.00%96,579.79100.00%65,568.8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为主,上述科目合计数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31%、92.23%、80.68%和76.14%,占比较高。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信用借款-2,000.0020,290.006,000.00
保证借款--3,790.00-
质押借款--2,370.94-
应计利息-5.3875.2222.34
合计-2,005.3826,526.166,022.34

2-2-10-1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由信用借款构成;2021年末,公司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及向公司新增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以及河北技改项目等投资;该借款大部分于2022年间到期,公司相应偿还。2023年6月末,公司无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47,488.51万元、51,409.93万元、26,776.62万元和17,187.70万元,应付票据金额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43%、53.23%、67.40%和59.98%,占比较高。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增长,主要系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外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增加,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供应商结算款项增多。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相较上年末减少24,633.31万元,主要系公司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业务规模缩小,相应减少向供应商采购。2023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9,588.92万元,主要系对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少于到期兑付的票据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全部由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构成,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358.13万元、11,139.23万元、3,269.65和4,632.0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0%、11.53%、8.23%和16.16%。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降低7,869.58万元,主要系公司减少原材料采购所致。2023年6月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362.37万元,主要系上半年新增应付大亚湾设备款所致。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843.52万元、1,172.16万元、502.27万元和745.45万元,公司合同负债由预收货款构成。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所示:

2-2-10-14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薪酬688.96100.00%1,879.72100.00%1,920.28100.00%2,122.57100.0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合计688.96100.00%1,879.72100.00%1,920.28100.00%2,122.5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122.57万元、1,920.28万元、1,879.72万元和688.9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24%、1.99%、4.73%和2.40%,占比较小。2021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期末计提未发放的奖金有所减少所致;2023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下降,主要系发放年初已计提员工年终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无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增值税194.51493.99486.44306.84
企业所得税284.61434.51342.82579.55
个人所得税44.0576.42119.38153.35
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40.4524.5128.08
其他28.9754.8540.7744.08
合计569.141,100.221,013.921,111.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111.91万元、1,013.92万元、1,100.22万元和569.14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0%、1.05%、2.77%和1.99%,占比较小,未发生较大变化。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付1,318.93100.00%1,447.41100.00%1,529.15100.00%1,492.20100.00%

2-2-10-145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318.93100.00%1,447.41100.00%1,529.15100.00%1,492.20100.00%

其中,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押金保证金966.8773.31%873.9860.38%654.5142.80%579.6738.85%
中介服务费122.339.28%188.4713.02%101.6616.04%281.8418.89%
水电费22.081.67%19.021.31%25.331.66%72.184.84%
货物运费----8.240.42%66.794.48%
其他207.6515.74%365.9325.28%739.4139.07%491.7132.95%
合计1,318.93100.00%1,447.41100.00%1,529.15100.00%1,492.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中介服务费、货物运费等构成。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402.471,304.749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47.36257.12257.31-
合计2,649.831,561.861,157.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04.55万元,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临近到期,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6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87.97万元,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临近到期,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2-10-146

(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767.001,119.91559.2820.00
待转销项税96.9165.30152.38109.66
合计863.911,185.20711.66129.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及待转销项税。2021年末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较2020年末余额有大幅增加,系公司于2021年间,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量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所致。2022年末,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较2021年末余额有大幅增加,主要系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所致。2023年6月末,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较2022年末减少352.91万元,主要系上年末已背书、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7,318.1495.11%8,562.6492.68%4,066.9391.71%--
租赁负债386.122.12%443.964.81%279.446.30%--
递延收益----3.930.09%19.64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04.622.77%232.722.52%84.391.90%--
合计18,208.89100.00%9,239.32100.00%4,434.70100.00%19.6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经营资金周转,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所致。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为经营资金周转,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1)长期借款

2021年,因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博罗石湾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借入长期借款4,950.00万元,期末余额为

2-2-10-147

4,066.93万元(包括利息费用),借款不存在担保。2022年末,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4,495.71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6月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8,755.50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2)租赁负债

2021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相关费用进行会计调整,报告期各期末,租赁负债分别为0.00万元、279.44万元、443.96万元和386.12万元,金额较小。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构成,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9.64万元、3.93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金额较小。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纳税 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 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822.70364.541,163.61232.72421.9584.39--
使用权资产619.03140.08------
合计2,441.74504.621,163.61232.72421.9584.39--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4.993.912.172.63

2-2-10-148

速动比率(倍)4.783.742.092.53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1%24.41%41.43%33.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19%36.20%49.15%40.0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787.6814,866.8917,954.6019,367.50
利息保障倍数(倍)77.6716.1411.0531.0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当期折旧+当期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3、2.17、3.91和4.99;速动比率分别为

2.53、2.09、3.74和4.78,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保持良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波动基本一致。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先下降后上升,数值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3.39%、41.43%、24.41%和23.11%,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9,367.50万元、17,954.60万元、14,866.89万元和7,787.6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1.03倍、11.05倍、16.14倍和

77.67倍,公司利息偿付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逾期偿还贷款的情况。2021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20年下降主要系2021年新增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为河北技改项目、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等项目筹措资金。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公司整体负债水平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具备有效的防范债务风险能力。

2、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苏博特40.73%2.742.4440.70%2.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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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40.39%2.232.1842.43%2.122.06
行业平均40.56%2.482.3141.57%2.232.09
发行人23.11%4.994.7824.41%3.913.7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苏博特43.65%1.771.6141.29%1.701.58
垒知集团46.41%1.661.6039.74%1.871.80
行业平均45.03%1.721.6140.51%1.791.69
发行人41.43%2.172.0933.39%2.632.53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本次发行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可转换债券陆续转股,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逐渐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四)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如下: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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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类金融业务包括: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2、发行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万元)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1,932.67-
其他流动资产2,687.13-
委托理财--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97.202,497.20
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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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万元)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 (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8,937.69-
类金融业务--
合计16,054.682,497.20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押金、保证金1,402.18
其他526.48
代垫员工款20.92
账面余额合计1,949.57
账面价值合计1,932.6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932.66万元,主要为保证金、押金、代垫员工款等,其中代垫员工款由两部分构成,其一系员工进行业务开拓、差旅等发生的备用金,2023年6月末账面余额为13.04万元;其二系员工用于公司生产基地零星采购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备用金,2023年6月末账面余额为7.88万元,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2,687.13万元,为增值税待抵扣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委托理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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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长期股权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497.2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持股比例投资时间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02017年2,497.20

2017年12月15日,红墙股份全资子公司红墙投资以自有资金与刘连军先生、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粤科投资基金。为实现公司战略性产业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力,推进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设立该基金。

粤科投资基金重点关注广东省内的优质成熟期项目,兼顾成长期或初创期的优质标的。粤科投资基金成立至今,仅参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粤科投资基金持有联动科技1,609,698股股份。联动科技已于2022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与专业的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旨在利用双方优势,发掘具有增长潜力的投资标的,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因此该投资属于投资产业基金,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将视财务性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情况择机进行股权退出,获取相应投资收益。

(9)委托贷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8,937.69万元,为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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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工程款和土地出让金,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497.2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60%,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五)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20.981.561.77
存货周转率(次)8.439.5115.7015.54
总资产周转率(次)0.380.420.700.7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平均;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

4、2023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回款速度较慢所致,公司属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受下游建设工程和房地产行业影响,公司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实力规模、合作年限、资信情况综合进行评估,对不同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与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匹配。

同时,公司存货周转率维持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保持较好的库存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形。2022年末,受下游房地产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导致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有所下降。公司现已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例如加大催收力度,加强存货管理,寻求优质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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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1.271.361.911.95
垒知集团1.181.251.781.79
行业平均1.231.311.851.87
发行人1.020.981.561.77
存货周转率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4.355.317.538.98
垒知集团23.3720.7325.1023.85
行业平均13.8613.0216.3216.42
发行人8.429.5115.7015.54
总资产周转率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0.430.490.650.64
垒知集团0.570.610.820.78
行业平均0.500.550.740.71
发行人0.380.420.700.73

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报告注:2023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构成、客户结构与客户群体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从业务构成来看,苏博特除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业务外,还涉及检测技术服务。垒知集团除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业务外,还涉及检测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软硬件销售及服务等。业务结构的差异使得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尽相同,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苏博特、低于垒知集团,整体周转率较快。同时,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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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7,354.5096.75%90,844.4796.81%148,173.6095.49%121,884.2191.19%
其他业务收入1,254.803.25%2,995.133.19%6,994.274.51%11,771.928.81%
合计38,609.30100.00%93,839.59100.00%155,167.86100.00%133,656.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水泥销售业务,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较小,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同时水泥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减少了水泥业务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1,884.21万元、148,173.60万元、90,844.47万元和37,354.50万元。

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主要是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一,2021年外加剂市场呈现市场份额继续向行业内龙头公司集中的趋势,公司作为外加剂行业市场占有率前三的企业,在产能规模、销售渠道布局、配方个性化服务、资金实力、大企业间合作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其二,2021年公司积极推行市场开发战略,大力引进销售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积极拓展销售网络,构筑全国市场布局;其三,新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研发中心及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19年投入使用,混凝土外加剂研发中心及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成及公司引入的功能性材料专家团队使公司研发硬实力得到较大提升。2019年度至今公司相继推出无碱速凝剂、脱模剂、应用于高标号混凝土、管桩机布料的降粘型减水剂大单体及减水剂、石膏专用减水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纳米早强剂、新型保塌剂JST7、余废混凝土处理剂等新产品,新产品的推出有利于公司市场规模扩大。

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39.52%,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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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下降。2023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15.17%,主要系下游地产行业建设进度较缓,公司仍以稳健策略为主,持续加强客户管理,继续集中发展重点客户,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以及受原材料下跌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混凝土外加剂37,300.5996.61%90,799.9596.76%148,173.6095.49%121,884.2191.19%
涂料53.920.14%44.510.05%----
水泥1,216.393.15%2,908.813.10%6,913.254.46%11,684.328.74%
其他38.410.10%86.310.09%81.020.05%87.590.07%
合计38,609.30100.00%93,839.59100.00%155,167.86100.00%133,656.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较高,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占比为91.19%、95.49%、96.76%和96.61%。

3、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34,660.1489.77%82,038.6287.42%134,605.1586.75%107,464.2680.40%
萘系外加剂2,268.305.87%8,301.518.85%12,600.198.12%13,678.5410.23%
其他外加剂372.150.96%459.830.49%968.260.62%741.410.55%
涂料53.920.14%44.510.05%----
水泥1,216.393.15%2,908.813.10%6,913.254.46%11,684.328.74%
其他产品38.410.10%86.310.09%81.020.05%87.590.07%
合计38,609.30100.00%93,839.59100.00%155,167.86100.00%133,656.1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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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聚羧酸系外加剂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为主要收入来源。

4、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南地区20,207.5552.34%55,301.2758.93%86,135.8855.51%84,360.4563.12%
华东地区7,726.9820.01%14,673.0015.64%27,311.1017.60%14,165.2210.60%
西南地区4,023.0210.42%10,314.1910.99%19,232.8012.39%20,915.6715.65%
华中地区557.911.45%1,964.812.09%7,208.864.65%3,909.752.93%
华北地区3,807.109.86%7,681.378.19%9,591.446.18%7,662.315.73%
其他2,286.755.92%3,904.964.16%5,687.793.67%2,642.731.98%
合计38,609.30100.00%93,839.59100.00%155,167.86100.00%133,656.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华南、华东和西南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收入增长较快,2021年度较上年增长92.80%;主要系2019年开始,公司加强了华东地区市场布局,于2019年11月成立了子公司浙江红墙,随着子公司的设立及销售人才的引入,公司华东区域2021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

2022年度,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在各个区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减少。

2023年1-6月,公司其他地区和华东地区较上年同期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在其他地区新发展几家重点客户,公司业务也逐渐向华东等资金状况相对良好的地区拓展所致。除上述区域外,受下游地产行业建设进度较缓,公司仍以稳健策略为主,持续加强客户管理,继续集中发展重点客户,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以及原材料下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在其他区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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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收入按季节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季节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6,327.5342.29%19,254.2120.52%29,899.0919.27%16,245.2312.15%
第二季度22,281.7757.71%26,258.2927.98%47,922.3230.88%36,052.7226.97%
第三季度--23,920.1725.49%37,291.5324.03%35,668.5826.69%
第四季度--24,406.9226.01%40,054.9325.81%45,689.6034.18%
合计38,609.30100.00%93,839.59100.00%155,167.86100.00%133,656.13100.00%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受建筑行业开工率影响,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2020年至2023年,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6,245.23万元、29,899.09万元、19,254.21万元和16,327.53万元,相较其他各季度明显偏小,主要系春节假期前后多数建筑工地停工,公司下游客户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对混凝土外加剂的采购量较少所致,符合行业整体情况。2020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5,689.60万元,较其他各季度数额明显偏大,主要系建筑工程企业年底普遍存在加大开工率赶工期的情况,下游客户对混凝土外加剂的需求量增大。2021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0,054.93万元,略低于第二季度,主要系下半年受房地产行情影响,混凝土外加剂的需求减小所致。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4,406.92万元,较第三季度略有上升。2023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为22,281.77万元,较第一季度有所上升。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5,171.6495.59%64,958.7695.97%109,083.8994.16%85,187.8388.26%
其他业务成本1,161.484.41%2,725.314.03%6,764.695.84%11,326.6811.74%
合计26,333.12100.00%67,684.06100.00%115,848.58100.00%96,514.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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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5,187.83万元、109,083.89万元、64,958.76万元和25,171.64万元,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带动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2021年度,公司减少了水泥销售业务,导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占比减少,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增加。2022年和2023年1-6月,营业成本结构较上年同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2、营业成本分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行业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混凝土外加剂25,140.2195.47%64,934.2595.94%109,083.8994.16%85,187.8388.26%
涂料31.430.12%24.500.04%
水泥1,160.074.41%2,725.314.03%6,757.165.83%11,326.6811.74%
其他1.410.01%--7.530.01%--
合计26,333.12100.00%67,684.06100.00%115,848.58100.00%96,514.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成本占比较高,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匹配。

3、营业成本分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22,952.6587.16%57,217.6884.54%97,985.3484.58%74,566.9877.26%
萘系外加剂1,953.207.42%7,415.0710.96%10,466.499.03%10,092.3710.46%
其他外加剂234.360.89%301.510.45%632.060.55%528.480.55%
涂料31.430.12%24.500.04%
水泥1,160.074.41%2,725.314.03%6,757.165.83%11,326.6811.74%
其他产品1.410.01%--7.530.01%--
合计26,333.12100.00%67,684.06100.00%115,848.58100.00%96,514.51100.00%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中聚羧酸系外加剂占比较高,聚羧酸系外加剂为

2-2-10-160

公司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占比分别为77.26%、84.58%、84.54%和

87.16%。

4、营业成本料工费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料工费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直接材料19,570.8285.27%48,800.1885.29%87,697.0089.50%66,748.9289.52%
直接人工627.862.74%1,436.162.51%1,408.851.44%1,157.071.55%
制造费用996.934.34%2,201.183.85%3,203.413.27%2,019.542.71%
销售运费1,757.047.66%4,780.168.35%5,676.075.79%4,641.456.22%
合计22,952.65100.00%57,217.68100.00%97,985.34100.00%74,566.98100.00%
萘系外加剂直接材料1,534.9478.59%5,890.1179.43%8,411.6080.37%7,980.5279.07%
直接人工113.005.79%387.655.23%406.233.88%483.274.79%
制造费用179.429.19%594.148.01%923.688.83%843.498.36%
销售运费125.846.44%543.177.33%724.986.93%785.097.78%
合计1,953.20100.00%7,415.07100.00%10,466.49100.00%10,092.37100.00%
其他外加剂直接材料226.2996.56%287.0995.22%607.3696.09%499.3194.48%
销售运费8.073.44%14.414.78%24.713.91%29.165.52%
合计234.36100.00%301.51100.00%632.06100.00%528.48100.00%
涂料直接材料26.2183.39%23.6396.45%
直接人工0.000.00%--
制造费用4.1113.08%-0.01%
销售运费1.113.53%0.873.54%
合计31.43100.00%24.50100.00%
水泥直接材料1,160.07100.00%2,725.31100.00%6,757.16100.00%11,326.68100.00%
其他直接材料0.000.00%------

2-2-10-161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人工0.000.00%--7.53100.00%--
制造费用1.41100.00%------
合计1.41100.00%--7.53100.00%--
合计26,333.12-67,684.06-115,848.58-96,514.5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料工费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2,518.3385.51%57,726.3285.29%103,473.1189.32%86,555.4489.68%
直接人工740.852.81%1,823.812.69%1,822.621.57%1,640.341.70%
制造费用1,181.874.49%2,795.324.13%4,127.093.56%2,863.032.97%
销售运费1,892.067.19%5,338.617.89%6,425.765.55%5,455.705.65%
合计26,333.12100.00%67,684.06100.00%115,848.58100.00%96,514.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占比较为稳定。2022年和2023年1-6月,产量下降导致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运费占比上升,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和毛利率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2,182.8699.24%25,885.7198.97%39,089.7199.42%36,696.3898.80%
其他业务毛利93.320.76%269.821.03%229.570.58%445.241.20%
合计12,276.18100.00%26,155.53100.00%39,319.28100.00%37,141.6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保持在98%以上。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分别为37,141.62万元、39,319.28万元、26,155.53万元和12,276.18万元。

2-2-10-162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32.61%4.12%28.49%2.11%26.38%-3.73%30.11%
其他业务毛利率7.44%-1.57%9.01%5.73%3.28%-0.50%3.78%
综合毛利率31.80%3.93%27.87%2.53%25.34%-2.45%27.79%

注:2023年1-6月毛利率变动=2023年1-6月毛利率-2022年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11%、26.38%、28.49%和32.61%。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3.73个百分点。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上升2.11个百分点。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4.12个百分点。

(1)2021年度毛利率分析

2021年度,公司整体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2.45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低毛利率区域收入占比增加所致:①2021年,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较上年下降3.40个百分点,主要系构成聚醚单体的主要材料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所致。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1年环氧乙烷市场均价为7,798.80元,较2020年度均价增长

9.46%,导致聚醚单体价格上升;②公司萘系减水剂毛利率较上年下降9.29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工业萘、液碱、浓硫酸、黄高效、甲醛等价格上涨所致。③从区域而言,公司在华东地区及华中区域的毛利率较低,同时收入占比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上述区域较低的毛利率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2)2022年毛利率分析

2022年,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升高3.05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毛利较低的聚羧酸母液产品销售占比降低较多,导致毛利较高的聚羧酸成品销售占比提升所致。

(3)2023年1-6月毛利率分析

2023年1-6月,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升高3.52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向客户调整售价、转移成本的时间相对滞后,且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变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下游客户的需求情况以及自身定价策略,积极与客户协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所致。

2-2-10-163

公司已着手主动应对原材料毛利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场优势,优化供需布局、灵活变动原材料采购节奏;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产品价格与主要原料价格联动的产品定价模式,最大程度上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绝大部分替代外购的聚醚单体、聚酯单体,从而保障原材料价格的稳定。

2、分产品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1)分产品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11,707.4995.37%24,820.9594.90%36,619.8193.13%32,897.2888.57%
萘系外加剂315.092.57%886.443.39%2,133.705.43%3,586.179.66%
其他外加剂137.791.12%158.320.61%336.190.86%212.930.57%
涂料22.490.18%20.010.08%----
水泥56.320.46%183.510.70%156.090.40%357.640.96%
其他37.000.30%86.310.33%73.480.19%87.590.24%
合计12,276.18100.00%26,155.53100.00%39,319.28100.00%37,141.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占比分别为88.57%、93.13%、94.90%和

95.37%,占比较高且呈逐年增长趋势。萘系外加剂毛利占比分别为9.66%、5.43%、

3.39%和2.57%,占比相对较低且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逐渐减少萘系外加剂的生产销售所致。报告期内,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分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产品的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聚羧酸系外加剂33.78%3.52%30.26%3.05%27.21%-3.40%30.61%
萘系外加剂13.89%3.20%10.68%-6.25%16.93%-9.29%26.22%
其他外加剂37.03%2.60%34.43%-0.29%34.72%6.00%28.72%
涂料41.72%-3.23%44.95%44.95%---

2-2-10-164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水泥4.63%-1.68%6.31%4.05%2.26%-0.80%3.06%
其他96.33%-3.67%100.00%9.30%90.70%-9.30%100.00%
合计31.80%3.93%27.87%2.53%25.34%-2.45%27.79%

注:2023年1-6月毛利率变动=2023年1-6月毛利率-2022年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的毛利率分别为30.61%、27.21%、30.26%和

33.78%,萘系外加剂毛利率分别为26.22%、16.93%、10.68%和13.89%,毛利率低于聚羧酸系外加剂。

2021年度,公司萘系减水剂毛利率较上年下降9.29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工业萘、液碱、浓硫酸、黄高效、甲醛等价格上涨所致。

2022年,公司萘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降低6.25个百分点,主要系:

1)萘系外加剂主要原材料工业萘、液碱、浓硫酸、甲醛价格上升,带动产品价格上涨,产品价格增幅小于原材料增幅。

2)聚羧酸减水剂具有减水率高、分子自由度大、可定制程度高、促流动性能卓越等优点,市场需求大,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高,公司逐渐减少萘系外加剂的生产,萘系外加剂部分固定费用的分摊比例加大,导致萘系外加剂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萘系减水剂毛利率较上年上涨3.20个百分点,主要系液碱、浓硫酸、甲醛等原材料价格下降,产品价格降幅小于原材料降幅所致。

2021年度,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较上年下降3.40个百分点,主要系:(1)构成聚醚单体的主要材料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聚醚单体价格上升所致。(2)公司在华东地区及华中区域的毛利率较低,同时收入占比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上述区域较低的毛利率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2022年,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升高3.05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毛利较低的聚羧酸母液产品销售占比降低较多,导致毛利较高的聚羧酸成品销售占比提升所致。

2023年上半年,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升高3.52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向客户调整售价、转移成本的时间相对滞后,且公司综合考虑

2-2-10-165

市场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变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下游客户的需求情况以及自身定价策略,积极与客户协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所致。

3、分地区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区域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6月2022年度
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
华南地区20,207.5552.34%39.39%55,301.2758.93%33.27%
西南地区4,023.0210.42%19.58%10,314.1910.99%16.48%
华东地区7,726.9820.01%20.94%14,673.0015.64%18.77%
华北地区3,807.109.86%32.52%7,681.378.19%27.37%
华中地区557.911.45%26.21%1,964.812.09%21.36%
其他地区2,286.755.92%23.05%3,904.964.16%20.01%
地区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
华南地区86,135.8855.51%30.95%84,360.4563.12%32.12%
西南地区19,232.8012.39%13.09%20,915.6715.65%12.90%
华东地区27,311.1017.60%19.54%14,165.2210.60%27.19%
华北地区9,591.446.18%27.02%7,662.315.73%28.34%
华中地区7,208.864.65%18.91%3,909.752.93%18.77%
其他地区5,687.793.67%14.97%2,642.731.98%22.36%

报告期内公司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偏低,主要系公司在华中地区以销售外加剂母液产品为主,客户购买母液后进行复配生产,此种产品销售模式下,华中地区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同时,公司在西南区域委托当地厂商开展外加剂加工业务,公司向厂商支付相应加工服务费用,该种合作方式下,公司外加剂产品成本相对较高,毛利率较低。随着2020年至2021年间西南区域、华中区域销售收入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2021年华东地区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抢占市场,扩大市场规模所致。

2022年,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客户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全国各个区域收入均呈现下降。全国各地区销售占比总体保持平稳,其中

2-2-10-166

华南地区占比较上年有所提升,同时毛利自2021年逐步提升,华北地区销售占比延续了增长的趋势,毛利水平保持稳定,华北及西南地区占比下滑,但变动幅度较小。

2023年1-6月,公司各地区收入占比与2022年未发生明显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较低,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构成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费用3,016.617,989.4410,637.029,036.20
管理费用2,326.996,261.489,315.238,978.05
研发费用1,904.163,825.275,521.934,278.27
财务费用-155.90100.36917.72-206.22
期间费用合计7,091.8618,176.5626,391.9022,086.30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合计42.54%43.95%40.30%40.91%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合计32.81%34.45%35.30%40.65%
研发费用/期间费用合计26.85%21.05%20.92%19.37%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合计-2.20%0.55%3.48%-0.93%
营业收入38,609.3093,839.59155,167.86133,656.13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7.81%8.51%6.86%6.76%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6.03%6.67%6.00%6.72%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4.93%4.08%3.56%3.20%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0.40%0.11%0.59%-0.15%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18.37%19.37%17.01%16.5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2,086.30万元、26,391.90万元、18,176.56万元和7,091.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52%、17.01%、19.37%和18.37%。2020年起,根据新收入准则,销售费用中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入营业成本中核算,受此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自2020年起有所回落。2022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收入有所下降,而销售费用中和管理费用中的部分固定支出,如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不随收入变化,导致期间费用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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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入不同比,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2023年1-6月,期间费用占比较上年未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期间费用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26.21%23.83%19.19%20.71%
垒知集团13.48%13.95%11.42%12.08%
行业平均19.84%18.89%15.31%16.40%
发行人18.37%19.37%17.01%16.5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比均高于垒知集团而小于苏博特,主要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的支付职工薪酬差异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85.6249.25%3,751.9146.96%5,818.6854.70%5,367.0159.39%
差旅及车辆使用费449.6014.90%915.1111.45%818.147.69%879.449.73%
折旧摊销费95.873.18%232.482.91%254.162.39%328.283.63%
代理服务费887.2929.41%2,860.8535.81%2,946.4027.70%1,900.9621.04%
其他98.233.26%229.092.87%799.637.52%560.516.20%
合计3,016.61100.00%7,989.44100.00%10,637.02100.00%9,036.2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货物运输费、差旅及车辆使用费、折旧摊销费和代理服务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036.20万元、10,637.02万元、7,989.44万元和3,016.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6%、6.86%、8.51%和7.8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5,367.01万元、5,818.68万元、3,751.91万元和1,485.62万元;2021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为了加大市场开拓,增加了销售人员引入。2022年,受房地产企业下游需求下降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有所减少,公司对人员数量进行优化以及费用控制导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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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也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对人员数量进行优化以及控制费用导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依旧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代理服务费分别为1,900.96万元、2,946.40万元、2,860.85万元和887.29万元。2021年度较2020年度代理服务费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为迅速占领目标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收入规模,与各地的外加剂服务商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其在当地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优势,进行下游市场的开发。在此过程中,公司根据销售情况支付给服务商一定的代理服务费用。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代理服务费有所增加。2022年度,代理服务费较上年保持稳定,未随收入同步降低,主要系2022年为行业低谷期,企业增加对渠道商的开拓综合所致。2023年上半年,代理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收入同步降低所致。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与同行业企业代理服务费或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博特7.37%7.75%10.92%5.54%
垒知集团55.07%51.01%56.51%60.18%
行业平均31.22%29.38%33.72%32.86%
发行人29.41%35.81%27.70%21.04%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数据

如上表所示,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代理服务费占比高于苏博特而小于垒知集团;2021年,随着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代理服务费支出和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减少,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相应减少,导致代理服务费占收入比重增加。2023年1-6月,较上年同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2023年1-6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5.48%,主要系公司对人员数量进行优化以及费用控制导致的销售职工薪酬等费用支出下降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2-2-10-16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124.2848.31%3,726.6159.52%4,579.8249.16%4,375.2748.73%
办公费310.5313.34%650.5210.39%1,438.0515.44%1,783.9019.87%
折旧及摊销501.9921.57%1,112.2617.76%1,325.1414.23%920.9310.26%
差旅费196.138.43%421.146.73%550.565.91%473.535.27%
股份支付费68.402.94%-134.73-2.15%428.754.60%892.629.94%
其他125.665.40%485.697.76%992.9110.66%531.815.92%
合计2,326.99100.00%6,261.48100.00%9,315.23100.00%8,978.0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和办公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978.05万元、9,315.23万元、6,261.48万元和2,326.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2%、6.00%、6.67%和6.03%。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2021年上涨0.6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下降及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而管理费用中部分固定支出,主要系职工薪酬和折旧及摊销等,不随收入变动,导致期间费用变动与收入不同比,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

2023年1-6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0.52%,主要系公司对人员数量进行优化以及费用控制导致的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办公费等费用支出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分别为1,783.90万元、1,438.05万元、650.52万元和

310.53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19.87%、15.44%、10.39%和13.34%。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将日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招聘费等相关支出计入办公费用中。2022年,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占管理费用的比重下降,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实施降本增效等措施,业务招待费、招聘费和日常办公支出降低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2-2-10-17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费714.9437.55%1,467.3038.36%2,299.8641.65%1,730.6640.45%
物料消耗1,049.2855.10%2,137.8755.89%2,973.4153.85%2,267.2853.00%
折旧摊销80.514.23%169.564.43%181.603.29%204.324.78%
其他59.423.12%50.541.32%67.061.21%76.011.78%
合计1,904.16100.00%3,825.27100.00%5,521.93100.00%4,278.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物料消耗、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278.27万元、5,521.93万元、3,825.27万元和1,904.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0%、3.56%、4.08%和4.93%,公司研发费用占比呈逐年上涨趋势。

公司自2019年起,公司研发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研发中心及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19年投入使用,2019年度至今相继推出无碱速凝剂、脱模剂、应用于高标号混凝土、管桩机布料的降粘型减水剂大单体及减水剂、石膏专用减水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纳米早强剂、新型保塌剂JST7、余废混凝土处理剂等新产品。2022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所致。2023年1-6月,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09.87万元,主要系公司对人员数量进行优化以及费用控制导致职工薪酬等费用支出下降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78.20689.761,287.97548.13
减:利息收入280.82681.51484.25863.61
加:汇兑损益---8.78-
银行手续费46.7292.10122.78109.25
合计-155.90100.36917.72-206.22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206.22万元、917.72万元、100.36万元和-1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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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21年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大幅增加,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22年,财务费用相较2021年减少817.36万元,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23年1-6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7.34万元,主要系偿还流动借款所致。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按照各地税法规定所承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分别为720.88万元、769.95万元、570.57万元和235.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4%、

0.50%、0.61%和0.61%,占比较低。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67.60万元、246.77万元、301.70万元和49.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3%、

0.16%、0.32%和0.13%,占比较低。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21年粤科投资所投资的投资基金持有的联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通过并于2022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资产公允价值相应增长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59.09741.67421.95-
合计659.09741.67421.95-

(八)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798.24万元、-2,709.73万元、591.67万元和271.81万元。2021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较2020年度大幅上升,一方面系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应收账款增加;一方面系房地产行业震荡,公司所在行业为房地产上游行业,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谨慎应对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一年大幅减少且转负为正,主要系本期货款回收情况良好,冲回已计提的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所致。2023年1-6月,信用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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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为正主要系冲回已计提的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单位:万元

构成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23.08260.08-238.93-28.16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02.44295.28-2,452.78-991.20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5536.25-18.02221.12
合计271.81591.61-2,709.73-798.24

(九)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6.08万元、-4.94万元、30.55万元和7.62万元,金额较少。

(十)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权回购款溢价款--1,360.0075.70%2,815.1987.99%2,824.8196.81%
其他72.88100.00%436.5424.30%384.3312.01%93.223.19%
合计72.88100.00%1,796.54100.00%3,199.51100.00%2,918.0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918.04万元、3,199.51万元、1,796.54万元和72.88万元。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系武汉苏博股权回购款溢价款所致。公司于2017年4月起实施对苏博系公司的收购,分别于2017年4月22日,2018年3月23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完成对苏博系公司65%股权的收购。由于双方存在分歧,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约定以9,275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博系公司65%股权,朱华雄回购苏博系股权时与公司约定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红墙股份支付回购价款2,275.00万元;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分期向红墙股份支付剩余回购价款7,000.00万元,每月支付回购价款金额不低于235.00万元,直至付清剩余回购价款为止。公司在收到分期支付款项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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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外捐赠--300.2470.68%301.0583.19%3.902.31%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7.1549.53%62.7414.77%21.716.00%94.6856.16%
其他7.2950.47%61.8214.55%39.1210.81%70.0241.53%
合计14.44100.00%424.80100.00%361.88100.00%168.60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68.60万元、361.88万元、424.80万元和

14.44万元,主要由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构成。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较小。

(十一)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利润5,937.6099.03%9,073.9386.87%10,111.4878.09%13,709.8883.30%
营业外收支净额58.440.97%1,371.7413.13%2,837.6321.91%2,749.4416.70%
利润总额5,996.04100.00%10,445.67100.00%12,949.11100.00%16,459.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16,459.31万元、12,949.11万元、10,445.67万元及5,996.04万元,其中营业利润分别为13,709.88万元、10,111.48万元、9,073.93万元及5,937.60万元。营业利润为公司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占利润总额的83.30%、78.09%、86.87%及99.03%。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47-15.29-26.62-88.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33.47283.19221.171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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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8.21342.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659.09741.67421.9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3.36724.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1.921,417.592,859.322,844.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7.20109.1435.30245.89
减:所得税影响额194.03551.32569.49524.07
净影响金额831.472,709.493,029.832,966.33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和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0.93%、26.80%、30.12%和16.31%。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777.20128,469.94148,139.7899,65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091.56115,721.87137,135.61105,65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5.6412,748.0711,004.17-5,999.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62.7237,567.937,648.5264,54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003.9647,342.5213,850.9864,01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1.24-9,774.59-6,202.46530.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68.1712,274.5139,019.0419,099.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89.9731,681.167,418.5531,91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8.19-19,406.6531,600.48-12,8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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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7.41-16,433.1736,402.19-18,284.09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主要系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票据结算相对较多,同时受行业整体回款周期较长的影响,导致公司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2021年起公司为应对行业风险,通过调整结算方式、增加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比例及调整回款周期等方式进行了资金回笼,2021年至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287.02126,425.33145,968.6198,770.63
收到的税费返还1.5535.1680.8258.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8.622,009.452,090.3683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777.20128,469.94148,139.7899,658.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834.1088,395.9197,050.3271,131.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08.0313,019.4116,967.7314,183.60
支付的各项税费3,248.424,997.818,532.618,214.2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01.019,308.7414,584.9512,129.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091.56115,721.87137,135.61105,65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5.6412,748.0711,004.17-5,999.8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8,609.3093,839.59155,167.86133,656.1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48,287.02126,425.33145,968.6198,770.63
销售获现比率125.07%134.72%94.07%7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5.6412,748.0711,004.17-5,999.80
净利润5,123.368,994.5911,275.3014,1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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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111.53%141.73%97.60%-42.33%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获现比率分别为73.90%、94.07%、134.72%和125.07%,2020年销售获现比率较低,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混凝土生产企业,这些客户往往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对账期的要求较长;2021年度起,公司通过调整结算方式、增加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比例及调整回款周期等方式进行了资金回笼,销售获现比大幅增加;2022年,公司部分于2021年下半年收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在本期回款,产生了大量经营性现金流量,同时2022年销售规模下滑,导致销售获现比增加。2023年1-6月,公司销售获现比较2022年略有下降,未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99.80万元、11,004.17万元、12,748.07万元和5,685.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33%、97.60%、141.73%和111.53%。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混凝土生产企业,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随着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小于当期销售收入,公司销售获现比率较低;(2)公司从上游采购工业萘、聚醚单体、聚酯单体等原材料结算周期相对较短,甚至需预付货款或现款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张业务带动原材料采购量的增加,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持续增长;(3)2020年,公司业务和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期间费用增长较快。

2021年和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系:(1)对票据类型进行限制,鼓励客户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因2021年以来出现恒大集团票据违约事件,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兑付风险增加,公司收紧了对商业承兑汇票收取政策。对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实施白名单和黑名单分类管理政策,公司允许收取白名单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予收取黑名单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每季度对名单进行更新,并在白名单企业承兑人信用情况出现明显恶化时立刻停止收取。2020年末到2022年9月末,公司的白名单数量从111个降为27个。2022年末,公司取消白名单制度,对所有票据均进行事前审核。2021年度全年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回款规模大幅下降,同时现金/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回款规模大幅增长;(2)公司同时对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期限进行限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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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上仅接受到期日在半年以内的商业承兑票据;(3)公司为进行资金回笼,对可提前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贴现。2022年,除去上述原因外,由于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下降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公司相应减少了采购,加之受回款情况的影响,最终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大于经营性现金支出。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项催收,以及人员数量及费用控制优化,期间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465.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1.49355.5853.9520.6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71.2337,212.357,129.0764,523.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62.7237,567.937,648.5264,54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13,503.9612,742.5211,850.987,913.6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00.0034,600.002,000.0056,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003.9647,342.5213,850.9864,01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1.24-9,774.59-6,202.46530.53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0.53万元、-6,202.46万元、-9,774.59万元和-13,341.24万元。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支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较大,该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金额分别为7,913.69万元、11,850.98万元、12,742.52万元和13,503.96万元,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

2022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较上一年度均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和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

2023年1-6月,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较于去年同期均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和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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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相较于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广东涂料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18.171,976.55242.362,564.1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10,297.9635,766.7012,643.7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3,009.973,891.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68.1712,274.5139,019.0419,099.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50.0028,480.016,300.0023,0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75.202,766.63823.473,336.0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4.77434.52295.095,548.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89.9731,681.167,418.5531,91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8.19-19,406.6531,600.48-12,814.8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14.82万元、31,600.48万元、-19,406.65万元和6,678.19万元。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所致。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2023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

九、资本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3,503.9612,742.5211,850.987,913.69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913.69万元、11,850.98万元、12,742.52万元和13,503.96万元,主要为建设厂房、购买设备、土地使用权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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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请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和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请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技术创新分析”。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发行人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参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2、重大关联交易”。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请总额(元)案件阶段
1红墙股份

揭西县巨塔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恒盈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粤绍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

票据追索权纠纷3,120,246.58一审程序中
2红墙股份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3,078,476.71二审程序中
3红墙股份浙江卡浦乐尔混凝土技术有限公司、邹红湘买卖合同纠纷2,016,018.09二审程序中
4红墙股份河源金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刘祖鸣买卖合同纠纷2,601,283.28一审程序中
5红墙股份张小富劳动合同纠纷2,358,715.21待裁决
6红墙股份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千吉丰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30,227.20二审程序中
合计15,404,967.07-

注1:红墙股份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由红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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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上诉,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上诉人。注2:红墙股份与浙江卡浦乐尔混凝土技术有限公司、邹红湘诉讼由浙江卡浦乐尔混凝土技术有限公司、邹红湘发起上诉,红墙股份作为被上诉人,此处按照一审诉讼地位披露。注3:红墙股份与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千吉丰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讼由由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千吉丰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上诉,红墙股份作为被上诉人,此处按一审诉讼地位披露。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业链的补充、配套,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发行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实现公司业务线扩展与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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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600.00万元(含3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拟投入方式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C4地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66,071.0031,600.00增资或借款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公司拟投资66,071.00万元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年。本项目计划建设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4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和年产2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实现产业链向上延伸,推动业务纵向一体化发展;并且丰富产品结构,推进公司精细化工行业布局,扩展公司业务范围;同时提升主要产品的复配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

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为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线,是发行人复配能力的扩展。聚羧酸减水剂是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近年来因其良好的性能,已成为混凝土减水剂行业的主流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聚羧酸减水剂复配产量,有助于发行人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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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4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2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原材料及相关产品,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纵向延伸。其中:

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4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均生产聚羧酸系外加剂的原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也将主要应用于公司合成聚羧酸系外加剂。聚羧酸系外加剂占据外加剂市场80%以上的份额,是外加剂市场的主要产品。

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2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虽然为公司新增产品,并将对外进行销售,但其均为公司上游原材料相关产品。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良好的乳化、润湿、分散、增溶、洗涤等性能,是日化产品不可或缺的原料之一。根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提供的中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产销数据,在2014年-2020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27%。据观研报告网预测,2024年我国衣物清洁、个人清洁、家居清洁市场规模销售额分别为971亿元、151亿元、555亿元。聚醚多元醇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根据环球聚氨酯网的报告,2017-2025年,预测全球聚氨酯硬泡市场复合年增长率将保持在6%。按此增速测算,截至2025年末市场收益将从2016年的152亿美元增长至255亿美元。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实现公司业务线扩展与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当前市场情况参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九)市场供求情况、利润水平趋势及变动原因”之“1、市场供求情况”。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可以保障公司原材料供给与生产效率,实现公司产业链整合的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既有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评估确定,具备实施可行性及良好的实施前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对公司业务规模、产品丰富度、产品质量等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构建产业链一体化,落实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行业,随着近期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声维稳房地产市场,增速回落的房地产市场有望企稳,有序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持续推动基础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减水剂下游市场的需求将延续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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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河砂资源逐渐减少导致国内混凝土中机制砂使用的比例逐渐提高,但机制砂颗粒粗糙、棱角多、石灰石粉含量多,故机制砂的使用需要添加更多的减水剂,而且机制砂对减水剂的性能具有更高的要求,促使减水剂需求端对减水剂需求日益增多,对减水剂性能的要求越发精细。

公司为适应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市场定位,积极优化调整业务方向与产品结构。公司基于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设计本次募投项目,布局聚醚单体研发生产,从而实现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目标,以此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借布局聚醚单体业务进入产业链上游环节,落实“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进入聚醚单体的生产环节是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产业链整合的第一步,是完善外加剂行业产品布局的新起点,同时也是公司增厚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2、保障上游材料质量,提升产品竞争能力

由于环保政策的严格要求,市场内不达标的小企业逐渐被清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向生产规范的企业集中。同时受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影响,企业的研发能力面临更高要求,促使市场份额向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多年来坚持规范化生产,已经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出于稳固与提升市场地位的考虑,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业务承接能力,扩大现有产品的产量并优化产品性能。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从聚羧酸系外加剂原材料端起保障公司产品满足外加剂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3、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021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适时开展转型发展,向精细化工方向进行拓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聚醚多元醇、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及聚羧酸减水剂五类,其中聚醚多元醇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公司新增产品,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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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精细化工方向的尝试性发展落脚点,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实现公司多方位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营收水平。

4、实现公司扩产增效,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增设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及其原材料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实现公司主营产品生产量的扩充,并且为公司生产聚羧酸系外加剂提供原材料保障,有效保障公司生产效率。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是石油化工产品之一。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该地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同时具备生产环氧乙烷与环氧丙烷的能力。区内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内少数世界级规模的石化企业之一,具有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此次公司将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实现项目投产所需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的隔墙管道运输。便捷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保障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5、优化公司财务质量,提升公司运营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终端客户集中于建筑行业,行业内普遍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0.98次/年,经营现金流趋紧。本次募投项目达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开拓业务方向,增加表面活性剂、多元醇等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该类产品行业内资金周转效率普遍高于建筑行业。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奥克股份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6.60次/年,皇马科技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9.73次/年,赞宇科技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7.95次/年。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营可以有效优化公司的资金配置,提高公司的财务质量,保障公司稳健运营,落实公司持续发展任务。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利好,为项目提供方向保障

2011年起,国家各部委相继推出化工行业“退城入园”政策,提高对化工企业的环保要求。惠州大亚湾投资产业导向中写明:“开发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是石油化工中下游产品加工、精细化工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区将大力扶持石化、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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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以石化深加工产品、新型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石化产业属于重点扶持产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设业务条线,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发展导向,并且聚羧酸系外加剂是一种绿色环保型外加剂,响应环保要求。公司业务发展受到国家、省市及园区政策的扶持利好。

2、拥有稳定下游市场需求,为项目提供市场保障

公司募投项目一方面增加聚羧酸系外加剂生产量,并强化产业链生产供应能力;另一方面新增表面活性剂与多元醇作为业务发展新方向。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是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消化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次募投项目产业中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生产,剩余部分将用于对外销售。聚羧酸减水剂由于其与混凝土配置后呈现良好的耐久性和抗冻性,在高速铁路、地铁工程、超高层建筑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是目前市场上最为主要的减水剂产品,占有减水剂市场超八成份额。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及聚醚多元醇产品下游市场主要为日化市场,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我国日化市场规模在2015年-2020年间逐年上升,市场规模逼近千亿,尤其广东是国内日化消费大省,立白集团、蓝月亮集团等均分布在广东省内,提供了庞大的下游市场消化新增产能。

3、公司具备成熟的投资条件、技术条件和人才储备

公司于2016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后通过全国布局,加强了和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公司下设19家控股子公司,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具备成熟的投资条件。公司专注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注重产品研发工作的开展,具备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高新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能力,通过多年经营公司组建了一支涵盖研发、生产、销售多环节的专业团队,包括多名相关领域从业十年以上的专家,具备了向上游扩展的人才储备与技术条件。

4、拥有稳固战略合作支撑,为项目提供原料保障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不宜长途运输,故生产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具有较强的资源、地域要求。目前大亚湾石化基地是国内最大的石化基地之一,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更是采用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一二期工程共计建成了220万吨乙烯裂解生产装置,具有充足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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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起与中海壳牌持续沟通框架协议内容并于2022年9月与中海壳牌签订《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有关供应与采购高纯度环氧乙烷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供应期限为10年,每年最低供应量为8.40万吨,每月最低供应量为7,000吨,环氧乙烷最终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随行就市进行调整,并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同时公司已于2023年5月26日与中海壳牌签订了《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暨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管道建设协议》,借助隔墙管道运输,保障原材料的安全稳定持续供应。

(五)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项目考虑生产线规划建设、设备选型、订购、人员招聘、培训及投产前各项准备工作与试投产等实际需要,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本次项目阶段性建设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T+1T+2T+3T+4T+5~12
1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4员工招聘及培训
5释放60%产能
6释放80%产能
7释放100%产能

(六)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6,071.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1,600.00万元,其余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本项目建设投资59,978.49万元,包括工程费用51,768.71万元(建筑工程费15,315.12万元,设备购置费36,45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74.40万元,预备费1,035.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92.51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合计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29,989.2429,989.24-59,978.49
1.1工程费用25,884.3625,884.36-51,768.71
1.1.1建筑工程费7,657.567,657.56-15,315.12
1.1.2设备购置费18,226.8018,226.80-36,453.60
1.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87.203,587.20-7,1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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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T+1T+2T+3合计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3预备费517.69517.69-1,035.37
2铺底流动资金--6,092.516,092.51
3项目总投资29,989.2429,989.246,092.5166,071.00

(七)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600.00万元(含31,600.00万元)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1、拓展新业务的原因,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公司拓展新业务的原因具体可参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系公司现有聚羧酸减水剂产业链的延伸;表面活性剂、聚醚多元醇系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的同种原材料环氧乙烷的下游衍生物,是公司开展精细化工业务的尝试性发展落脚点;聚羧酸减水剂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仍以化工业务领域作为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仍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募投项目仍主要投向主业。

未来,公司将共同经营本次募投项目和既有业务,在巩固公司既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地对新业务进行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不断提升新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促使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聚醚单体和丙烯酸羟基酯以自用为主,公司也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对外销售聚醚单体和丙烯酸羟基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醚多元醇、聚羧酸减水剂全部对外销售,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与发行人既有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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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销渠道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将主要用于合成聚羧酸系外加剂,聚羧酸系外加剂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目前,在外加剂市场中,发行人已与华润水泥、宏基管桩、三和管桩等多家优质客户达成合作。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深耕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在现有布局的减水剂市场中,加强减水剂客户开拓力度,扩大客户合作范围,扩大减水剂的销售,从而充分发挥自身品牌影响力与多年积累的优势,增加减水剂系列产品的市场规模,增多自身对于聚醚单体及丙烯酸羟基酯的耗用量,借助多点布局,依靠现有销售团队,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开拓市场,实现产品销售。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表面活性剂、聚醚多元醇尚未投入生产,发行人尚未取得市场订单,但发行人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将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保障产品销售;同时发行人也将按照募投项目人员设计,适时引入优秀市场销售人员,形成可以覆盖新产品销售业务条线的销售团队,积极推进新增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聚醚多元醇主要销售于华南地区,其中根据卓创资讯的报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华南地区消费量约占国内市场的30%,根据观研报告网预测,2024年我国衣物清洁、个人清洁、家居清洁市场规模销售额分别为971亿元、151亿元、555亿元。华南地区市场规模较大,且发行人在华南地区建设生产线具有区位优势,能够保障发行人产品就近供应市场,保障新增产能消化。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无需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公司仅需投入与设备维护、运营相关的必要支出。

3、新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专利等方面的储备及可行性

为了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充分调动自身资源,在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可参见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三、项目核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项目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2108-441303-04-01-939530。

本次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石化工业区C4地块西北部。本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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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2022年1月21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22】7号),认为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的意见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能评手续。2021年11月9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初审意见》,认为该项目投产后对大亚湾区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的影响较小。2021年11月25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出具了《关于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节能审查情况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通过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审核,并提请广东省能源局审查。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能源局出具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1】110号),认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四、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公司预计投产后逐步释放产能,按第一年达产60%,第二年达产80%,第三至十年达产100%测算,投产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三年第四年第五-七年第八-十二年
主营业务收入150,691.38200,921.84251,152.30251,152.30
主营业务成本136,620.25180,659.17224,530.09224,530.09
稅金及附加-133.11589.89589.89
销售费用162.60216.80271.00271.00
管理费用1,251.131,668.172,085.212,085.21
研发费用420.00560.00700.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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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第三年第四年第五-七年第八-十二年
所得税3,059.354,421.155,744.035,744.03
净利润9,178.0513,263.4417,232.0817,232.08

1、营业收入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聚醚单体15万吨产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7万吨产能、丙烯酸羟基酯4万吨产能、聚醚多元醇2万吨产能和聚羧酸系减水剂4万吨复配能力,建成后将于第一年达产60%,第二年达产80%,第三年达产100%。其营业收入参照市场销售收入进行测算,销售价格以测算当期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产品品类、工艺等进行估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251,152.3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十二年
聚醚单体68,506.7291,342.29114,177.87
表面活性剂39,013.7552,018.3365,022.91
聚醚多元醇11,349.1915,132.2518,915.31
丙烯酸羟基酯28,587.6138,116.8147,646.02
聚羧酸减水剂3,234.124,312.165,390.19
合计150,691.38200,921.84251,152.30

2、成本费用

本项目包含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项目完全达产后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三年第四年第五-七年第八-十二年
直接材料128,003.40170,671.19213,338.99213,338.99
直接人工993.001,271.001,381.001,381.00
制造费用7,623.868,716.989,810.109,142.70
其中:折旧4,344.494,344.494,344.493,677.09
水电燃料费2,525.913,367.884,209.854,209.85
其它制造费用753.461,004.611,255.761,255.76
销售费用162.60216.80271.00271.00
管理费用1,251.131,668.172,085.212,085.21
研发费用420.00560.00700.00700.00
合计138,453.99183,104.14227,586.30226,9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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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材料

本项目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烯酸、去离子水等,原材料的价格以测算当期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预计采购情况进行估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是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确定各岗位的定员,并结合该岗位员工人均年均工资福利为基础进行合理测算。

(3)折旧

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计算采用平均年限法。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按5%计算;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按5%计算,每年的折旧费为3,565.23万元。土地摊销年限为50年,残值率按0%计算,装修按5年摊销,残值率按5%计算,每年的摊销费为779.26万元。

(4)水电燃料费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直接燃料及动力包括水、电力、蒸汽等,直接燃料、动力价格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估算。

(5)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机械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等,是指制造费用中扣除折旧、修理费用后的其他费用。本项目的其他制造费用是根据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进行估算。

(6)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经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定位规划、产业链协同发力等项目因素,对项目费用进行测算。

3、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率按1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5%计缴,企业所得税按2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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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第三年第四年第五-七年第八-十二年
稅金及附加-133.11589.89589.89
所得税3,059.354,421.155,744.035,910.88

4、测算结果

本次项目效益测算聚醚单体毛利率为6.99%,表面活性剂毛利率为10.85%,聚醚多元醇毛利率为13.20%,丙烯酸羟基酯毛利率为15.64%,聚羧酸减水剂毛利率为

30.20%。行业内同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平均值
奥克股份聚醚单体2.03%6.90%13.85%7.59%
皇马科技大品种表面活性剂9.14%9.14%16.08%11.45%
小品种表面活性剂25.96%24.98%25.22%25.39%
赞宇科技表面活性剂4.33%14.41%18.84%12.53%
红宝丽环氧丙烷衍生物16.80%13.44%19.73%16.66%
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13.29%24.49%34.31%24.03%
发行人聚羧酸减水剂30.26%27.21%30.61%29.36%

公司募投项目以测算当年2022年度市场均价或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对募投项目收入、成本情况进行测算,并以测算当年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毛利率作为公司测算结果合理性的参照。该方案经2021年1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着时间推移,为验证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审慎性,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辅以市场中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毛利率作为公司测算结果合理性的验证。

公司募投项目聚醚单体毛利率预计为6.99%,同行业公司奥克股份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3.85%、6.90%和2.03%,平均毛利率为7.59%。略高于公司,由于奥克股份市场份额较大,报告期内早期仍有规模等优势,综合平均毛利高于公司具备合理性;2022年奥克股份毛利较低主要系由于奥克股份产销量较高,短期面临较大的上下游竞争压力,因此基于2022年预计的毛利率高于奥克股份具有合理性。环氧乙烷作为生产聚醚单体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变动对聚醚单体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2020年环氧乙烷价格整体保持稳定,自2021年起由于环氧乙烷价格显著上升导致奥克股份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2020年以来环氧乙烷价格走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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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以来环氧乙烷价格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较2021年环氧乙烷价格高位有所回落,有利于公司聚醚单体产品实现效益。

公司募投项目表面活性剂毛利率预计为10.85%,同行业公司皇马科技将表面活性剂分为两大板块,板块内涵盖的细分种类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皇马科技将减水剂应用板块、聚乙二醇系列产品等市场技术成熟的产品归为大品种产品,将粘合剂新材料树脂板块、有机硅应用板块、润滑油及金属加工液应用板块、环保涂料应用板块、印染助剂应用板块、聚醚胺板块等国内企业研发、生产能力不足的板块产品归为小品种,故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主要应用于日化等板块,市场技术水平较为成熟,更贴近皇马科技的大品种。皇马科技大品种板块主要包括减水剂应用板块产品、聚乙二醇系列产品,2022年毛利率为9.14%,略低于公司表面活性剂毛利率10.85%。皇马科技大品种表面活性剂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毛利率分别为16.08%、9.14%和9.14%,2021年后由于经营规模较大,短期面临较大的上下游竞争压力导致报告期大品种板块产销量及毛利下降,因此公司2022年预测毛利率10.85%略高于测算当年皇马科技大品种板块年毛利率9.14%具有合理性。

赞宇科技表面活性剂产品具有较好的去污、发泡、分散、乳化、润湿等特性,广泛用作洗涤剂、起泡剂、润湿剂、乳化剂和分散剂。2022年赞宇科技是国内研究生产表面活性剂的龙头企业之一。赞宇科技主要表面活性剂产品为油脂化工和日用化工,油脂化工产品多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用化工产品应用于日化行业,2022年毛利率分别5.79%,对应公司测算的脂肪醇聚氧乙烯醚产品毛利率9.48%。公司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毛利率高于赞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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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项目丙烯酸羟基酯毛利率预计为15.64%,由于未有上市公司单独披露毛利率,选取同类型产品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毛利率对比。公司丙烯酸羟基酯生产原材料中,环氧乙烷占比较高,与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更接近。公司2022年丙烯酸羟基酯预测毛利率略高于测算当年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毛利率13.19%。低于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2020年及2021年毛利率,系2020年及2021年度联泓新科规模效应优势所致。受市场供需影响联泓新科2022年环氧乙烷衍生物收入下滑,但成本升高,导致毛利率较之前两年大幅下降,公司该产品毛利2022年略高于联泓新科具有合理性。公司募投项目聚醚多元醇毛利率预计为13.20%,由于未有上市公司单独披露毛利率,选取同类型产品红宝丽环丙衍生物毛利率对比。红宝丽环丙衍生物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9.73%、13.44%和16.80%,三年平均值为16.66%,公司聚醚多元醇生产原材料中,环氧丙烷占比较高,与红宝丽环丙衍生物更接近,2022年红宝丽环丙衍生物产能为24万吨,公司聚醚多元醇产能低于红宝丽,规模效应其相比相对较低,公司2022年聚醚多元醇预测毛利率13.20%,低于测算当年红宝丽环丙衍生物毛利率16.80%,具有合理性。

公司募投项目聚羧酸减水剂毛利率预计为30.20%,发行人近三年聚羧酸外加剂毛利率分别为30.61%、27.21%和30.26%,近三年均值为29.36%,发行人募投项目聚羧酸减水剂预测毛利率接近三年毛利率均值。

发行人的项目效益预测与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项目相近,不存在显著高于同类型产品毛利率的情况,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考虑到未来募投项目产品供应量逐步增加的趋势,对本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财务回报情况作了较为谨慎的估计,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延伸公司业务进入上游核心原材料领域,同时对现有产品进行扩大产能、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并向精细化工领域横向扩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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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发行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同时,本次发行将改善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使得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应收账款账期得到缩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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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唐苑昆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

联系人:盛苑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10-59013800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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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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