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卢文祥先生已于2023年10月8日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汪伟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