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2023年半年度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更正情况
(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70.69 | 14,761.19 |
可抵扣亏损 | 45,682,254.82 | 1,905,611.14 |
合计 | 45,688,125.51 | 1,920,372.33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70.69 | 14,761.19 |
可抵扣亏损 | 49,378,926.69 | 1,905,611.14 |
合计 | 49,384,797.38 | 1,920,372.33 |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
2024年度 | |||
2025年度 | |||
2026年度 | 26,738.25 | 673,304.68 | |
2027年度 | 759,278.62 | 1,232,306.46 | |
2028年度 | 2,491,644.68 | ||
2029年度 | 12,694,669.41 | ||
2030年度 | 18,685,132.29 | ||
2031年度 | 8,609,378.52 | ||
2032年度 | 24,608,471.20 | ||
合计 | 67,875,312.97 | 1,905,611.14 | /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
2024年度 | |||
2025年度 | |||
2026年度 | 26,738.25 | 673,304.68 | |
2027年度 | 759,278.62 | 1,232,306.46 | |
2028年度 | 2,491,644.68 | ||
2029年度 | 11,156,374.41 | ||
2030年度 | 18,685,132.29 | ||
2031年度 | 8,609,378.52 | ||
2032年度 | 7,650,379.92 | ||
合计 | 49,378,926.69 | 1,905,611.14 | /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更正前: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说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更正后: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说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更正前: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如适用) | 上期 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42,592.90 | 否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8,606.22 | 否 |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690.26 |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9,079.65 | 否 | ||
合计 | 300,278.77 | 27,690.26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300万元,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291,199.12元,未超交易额度。
2、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涉及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9,079.65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7,558.52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32,990.56 | |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销售设备 | 15,320,684.00 |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2,405.46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387.52 | 927,195.38 |
合计 | 16,570,620.60 | 2,579,600.84 |
更正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如适用) | 上期 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42,592.90 | 否 | ||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采购原料 | 530,187.73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8,606.22 | 否 |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690.26 |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9,079.65 | 否 | ||
合计 | 830,466.50 | 27,690.26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300万元,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291,199.12元,未超交易额度;
2、在公司增资控股明毅电子之前,明毅电子已与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LIMITED签署采购订单,明毅电子向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采购感温棒、氧化铱钛网等原料;
3、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涉及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9,079.65元,未超交易额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7,558.52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32,990.56 | |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销售设备 | 15,320,684.00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2,405.46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387.52 | 927,195.38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07,461.96 | |
合计 | 18,978,082.56 | 2,579,600.8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