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监督权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