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以上修订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