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超过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7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