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 新业务类型
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2,100万元
(二) 新业务的开展情况
该项目尚处于筹建期。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主要围绕光伏行业进行布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拟进行石英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以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行业的优势,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类别,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 开展新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给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将拓展公司经营板块,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期发展来看,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公司经营业务,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四、 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 经营风险
目前,新业务处于筹备初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技术开发、市场业务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财务风险
新业务开展主要需要投入相关固定资产,若未来市场业务拓展进展缓慢或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等固定费用影响公司经营利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