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晨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77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袁晨亮、何菊初、王博三、林兰光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于海斌、李艳萍、胡战飞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27.02%股份的股东袁晨亮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请在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