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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3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15,406,3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671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陈峥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陈翃监事、胡晨顺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李剑锋2,013,731,20199.9168
1.02夏宏建2,015,226,50399.9910
1.03陈玲2,011,617,74899.8120
1.04孙隽2,015,106,20399.9851
1.05肖玲2,012,376,56199.8496
1.06查成明2,014,740,80399.9669
1.07毕胜2,014,740,80399.9669
1.08成晋锡2,012,376,56199.8496
1.09薛勇2,012,280,17199.8448
1.10李雪2,014,740,80399.9669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赵曙明2,012,895,60899.8754
2.02李心丹2,015,152,30399.9873
2.03王旻2,015,127,31399.9861
2.04董晓林2,015,117,50399.9856
2.05吴梦云2,015,117,50399.9856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秦雁2,015,467,707100.0030
3.02黄涛2,015,467,703100.0030
3.03田志华2,014,878,53099.9738
3.04鲁振国2,014,903,54099.97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李剑锋592,630,51599.7181----
1.02夏宏建594,125,81799.9697----
1.03陈玲590,517,06299.3625----
1.04孙隽594,005,51799.9495----
1.05肖玲591,275,87599.4902----
1.06查成明593,640,11799.8880----
1.07毕胜593,640,11799.8880----
1.08成晋锡591,275,87599.4902----
1.09薛勇591,179,48599.4739----
1.10李雪593,640,11799.8880----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赵曙明591,794,92299.5775----
2.02李心丹594,051,61799.9572----
2.03王旻594,026,62799.9530----
2.04董晓林594,016,81799.9514----
2.05吴梦云594,016,81799.9514----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秦雁594,367,021100.0103----
3.02黄涛594,367,017100.0103----
3.03田志华593,777,84499.9111----
3.04鲁振国593,802,85499.915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选举李剑锋先生、夏宏建先生、陈玲女士、孙隽女士、肖玲女士、查成明先生、毕胜先生、成晋锡先生、薛勇先生、李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曙明先生、李心丹先生、王旻先生、董晓林女士、吴梦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2、本次会议选举秦雁先生、黄涛女士、田志华先生、鲁振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旭先生、穆康先生、李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雷丹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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