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5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
大厦41F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86,410,01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9.233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聚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余卫先生、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
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彭家虎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监事张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86,408,818 | 99.9997 | 1,200 | 0.0003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候选人:张聚东 | 486,373,419 | 99.9924 | 是 |
2.02 | 候选人:邹林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2.03 | 候选人:余卫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2.04 | 候选人:潘立贤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候选人:蒋卫平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3.02 | 候选人:王乔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3.03 | 候选人:陈立宝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候选人:殷志锋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4.02 | 候选人:彭家虎 | 486,343,418 | 99.9863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01 | 候选人:张聚东 | 3,104,531 | 98.8348 | ||||
2.02 | 候选人:邹林 | 3,074,530 | 97.8797 | ||||
2.03 | 候选人:余卫 | 3,074,530 | 97.8797 | ||||
2.04 | 候选人:潘立贤 | 3,074,530 | 97.8797 | ||||
3.01 | 候选人:蒋卫平 | 3,074,530 | 97.8797 | ||||
3.02 | 候选人:王乔 | 3,074,530 | 97.8797 | ||||
3.03 | 候选人:陈立宝 | 3,074,530 | 97.8797 | ||||
4.01 | 候选人:殷志锋 | 3,074,530 | 97.8797 | ||||
4.02 | 候选人:彭家虎 | 3,074,530 | 97.8797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次会议议案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孟平、蒋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