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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汕尾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审计报告 |
大华审字[2023]0020923号 |
汕尾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审计报告 | 1-3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利润表 | 3 | ||
现金流量表 | 4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1-27 | ||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20923号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汕尾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协鑫”)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和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汕尾协鑫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汕尾协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事项
本审计报告仅供汕尾协鑫股权转让之目的使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审字[2023]0020923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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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汕尾协鑫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汕尾协鑫管理层负责评估汕尾协鑫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汕尾协鑫、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汕尾协鑫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大华审字[2023]0020923号审计报告
第3页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汕尾协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汕尾协鑫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 胤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唐若云 | |||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
财务报表附注 第1页
汕尾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及前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汕尾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出资组建。组建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占比(%) | 实收资本 |
1 | 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 | 100.00 | 750.00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汕尾市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一栋B单元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MA4W379X6N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钦
公司经营期限为:2016年12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先生。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电力行业,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电力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光伏电力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光伏材料和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管理层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1-6月、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第3页
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
财务报表附注 第4页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
财务报表附注 第5页
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6页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第7页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财务报表附注 第8页
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
财务报表附注 第9页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 第10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无风险组合、账龄组合等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第11页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六)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所有关联方客户;以及已获得收款保证,认定无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除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和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七)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同应收账款。
(八)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同应收账款。
财务报表附注 第12页
(九)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25 | 10.00 | 18.00、9.00、3.60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13页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
财务报表附注 第14页
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电力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太阳能发电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太阳能发电传输至国家电网,每月月底以与供电公司结算确认的电量以及发改委审批的电价结算发电收入。
(十二)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财务报表附注 第15页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租赁负债。
.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十三)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财务报表附注 第16页
(十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不适用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不适用 |
执行解释15号及16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2.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含电力销售);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在报告期内所得额分别减按12.5%、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公司自2023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23年度处于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免征期期第一年。
财务报表附注 第17页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指2022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指2023年6月30日)
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存款 | 587,278.43 | 1,472,251.68 |
注释2.应收账款
.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0-6个月 | 2,301,140.20 | 11,906,004.08 |
7-12个月 | 422,774.92 | |
1-2年 | 11,005,394.20 | |
小计 | 13,729,309.32 | 11,906,004.08 |
减:坏账准备 | 2,113.87 | |
合计 | 13,727,195.45 | 11,906,004.08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 13,729,309.32 | 100.00 | 2,113.87 | 0.02 | 13,727,195.45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12,150,618.42 | 88.50 | 12,150,618.42 | ||
账龄组合 | 1,578,690.90 | 11.50 | 2,113.87 | 0.13 | 1,576,577.03 |
续: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906,004.08 | 100.00 | 11,906,004.08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11,005,394.20 | 92.44 | 11,005,394.20 | ||
账龄组合 | 900,609.88 | 7.56 | 900,609.88 |
财务报表附注 第18页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无风险组合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汕尾供电局 | 12,150,618.42 |
(2)账龄组合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1,155,915.98 | ||
7-12个月 | 422,774.92 | 2,113.87 | 0.5 |
合计 | 1,578,690.90 | 2,113.87 | 0.13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年 6月30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13.87 | 2,113.87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
账龄组合 | 2,113.87 | 2,113.87 | ||||
合计 | 2,113.87 | 2,113.8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较大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12,150,618.42 | 88.50 |
期末应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12,150,618.42元系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本公司已建设运营“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第十一阶段)》名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相关规定,本公司执行0.42元/千瓦时的补贴电价。
注释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68.77 | 1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19页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较大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的原因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 | 4,868.77 | 96.05 | 2023年 | 尚未完成服务 |
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3.95 | 2023年 | 尚未收到商品 |
合计 | 5,068.77 | 100.00 |
注释4.其他应收款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76,333.38 | |
小计 | 76,333.38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76,333.3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垫款 | 76,333.38 |
3.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76,333.38 | 100.00 | |||
其中:账龄组合 | 76,333.38 | 100.00 | |||
无风险组合 |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账龄组合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76,333.38 | ||
合计 | 76,333.38 |
5.本期无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财务报表附注 第20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 科技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76,333.38 | 0-6个月 | 100.00 |
注释5.长期应收款
款项性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78,000.00 | 378,000.00 | 378,000.00 | 378,000.00 |
注释6.固定资产
项目 | 专用设备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20,928,68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购置 | |
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3年6月30日 | 20,928,683.68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年12月31日 | 3,786,539.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计提 | 387,559.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3年6月30日 | 4,174,098.55 |
三、账面价值 | |
1.2023年6月30日 | 16,754,585.13 |
2.2022年12月31日 | 17,142,144.14 |
注释7.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服务费 | 45,500.00 | 67,00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21页
注释8.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短期薪酬 | 103,600.00 | 179,770.40 | 206,370.40 | 77,000.0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176.17 | 14,176.17 | ||
合计 | 103,600.00 | 193,946.57 | 220,546.57 | 77,000.00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3,600.00 | 140,932.40 | 167,532.40 | 77,000.00 |
职工福利费 | 22,370.00 | 22,370.00 | ||
社会保险费 | 7,132.00 | 7,132.00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6,810.00 | 6,810.00 | ||
工伤保险费 | 322.00 | 322.00 | ||
住房公积金 | 9,336.00 | 9,336.00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合计 | 103,600.00 | 179,770.40 | 206,370.40 | 77,000.0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6月30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13,668.17 | 13,668.17 | ||
失业保险费 | 508.00 | 508.00 | ||
合计 | 14,176.17 | 14,176.17 |
注释9.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132,796.91 | 84,917.37 |
企业所得税 | 121,358.45 | 199,061.78 |
个人所得税 | 125.77 | 260.02 |
印花税 | 66.49 | 52.70 |
合计 | 254,347.62 | 284,291.87 |
注释10.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关联方往来 | 9,119,220.7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2页
注释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45,702.61 | 2,435,856.07 |
注释12.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长期应付款 | 6,557,202.48 | 7,743,586.28 |
长期应付款分类
款项性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融资租赁款 | 9,102,905.09 | 10,179,442.3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45,702.61 | 2,435,856.07 |
合计 | 6,557,202.48 | 7,743,586.28 |
长期应付款担保情况明细详见本附注七、(三)/3;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八/(一)注释13.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6月30日 |
广东协鑫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7,500,000.00 |
注释14.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资本公积 | 10,361,577.53 | 10,361,577.53 |
根据公司《债转股协议书》及《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本公司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应付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10,361,577.53元转入资本公积。
注释15.专项储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6月30日 |
安全生产费 | 24,531.17 | 44,418.61 | 29,887.73 | 39,062.05 |
注释16.盈余公积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6月30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1,028,041.69 | 1,028,041.69 |
注释17.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92,272.11 | 1,055,138.86 |
加:本期净利润 | 527,755.07 | 1,707,925.83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3页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0,792.5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20,027.18 | 2,592,272.11 |
注释1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81,164.27 | 619,158.82 | 4,596,651.81 | 1,426,896.94 |
注释19.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印花税 | 312.13 | 758.77 |
注释20.管理费用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中介机构费费 | 28,500.00 | 67,056.62 |
财产保险费 | 4,868.81 | 9,737.58 |
合计 | 33,368.81 | 76,794.20 |
注释21.财务费用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利息支出 | 868,860.64 | 1,211,075.69 |
减:利息收入 | 795.54 | 2,679.07 |
银行手续费 | 1,013.50 | 1,400.00 |
合计 | 869,078.60 | 1,209,796.62 |
注释22.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三代手续费返还 | 65.08 | 61.80 |
注释23.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坏账损失 | -2,113.87 |
注释24.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328.0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4页
注释25.所得税费用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442.05 | 174,869.26 |
注释2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27,755.07 | 1,707,925.83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2,113.87 | |
固定资产折旧 | 387,559.01 | 775,779.4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68,860.64 | 1,211,075.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04,707.39 | 1,016,199.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044.25 | 75,613.36 |
其他 | 14,530.88 | 24,53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32.17 | 4,811,125.29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87,278.43 | 1,472,251.6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72,251.68 | 758,386.9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4,973.25 | 713,864.78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587,278.43 | 1,472,251.68 |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7,278.43 | 1,472,251.68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7,278.43 | 1,472,251.68 |
注释2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账款 | 13,727,195.45 | 为本公司售后回租租赁提供担保而质押的电费收费权 |
六、公允价值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第25页
(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 表决权比例(%) |
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投资 | 500.00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朱共山。
(二)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苏州协鑫鑫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三)关联方交易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苏州协鑫鑫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财务咨询费 | 28,301.88 | |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运维管理费 | 64,398.11 | 47,520.00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2023年1-6月 | ||
拆入本金 | 拆出本金 | 计提利息 | |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860,000.00 | 120,000.00 | 442,356.82 |
续:
关联方 | 2022年度 | ||
拆入本金 | 拆出本金 | 计提利息 | |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10,000.00 | 207,127.22 | |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213,952.00 | 2,80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6页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借款类别 | 期末担保余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 已经履行完毕 |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9,102,905.09 | 2018/10/10 | 2026/10/10 | 否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76,333.38 |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
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
苏州协鑫鑫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
小计 | 5,000.00 | 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8,950,542.25 | ||
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68,678.46 | ||
小计 | 9,119,220.71 |
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质押以及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类别 | 借款余额 | 质押物名称 | 所属科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长期应付款 (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102,905.09 | 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 | 应收账款 | 13,727,195.45 |
汕尾协鑫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100%股权 | 实收资本 | 7,500,000.00 | ||
合计 | 9,102,905.09 | 21,227,195.45 |
注:本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回租)合同,以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并以广东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同时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2年12月25日,公司与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运营科技”)签订《光伏电站运行与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协鑫运营科技为本公司提供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年度运维服务费总价为299,478.00元,运行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