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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农: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2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300,396股,占公司股本的1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

选举彭宗元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

聘任王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300,396股,占公司股本的1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鲍先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全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3,3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任史良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彭宗元,男,198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任杭州金都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任浙江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技术部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农机器有限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植保与清洗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资格审查,周全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周全兵先生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史良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资格审查,史良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史良贵先生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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