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测”或“上市公司”)拟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成飞”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航电测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航电测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六个月(2022年7月11日)至本次重组报告书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7月26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自查范围内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存在买卖情形的自然人
序号 |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买入/卖出 |
1 | 毛辕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 | 2022.7.18 | -1,000.00 | 10,000.00 | 卖出 |
2022.7.20 | -10,000.00 | 0.00 | 卖出 | |||
2022.7.21 | 10,100.00 | 10,100.00 | 买入 | |||
2022.7.28 | -10,0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7.29 | 10,000.00 | 10,100.00 | 买入 | |||
2022.8.3 | -10,0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8.4 | 10,200.00 | 10,300.00 | 买入 | |||
2022.8.5 | -10,2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8.8 | 10,300.00 | 10,400.00 | 买入 | |||
2022.8.10 | -10,3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8.10 | 10,400.00 | 10,500.00 | 买入 | |||
2022.8.16 | -10,500.00 | 0.00 | 卖出 | |||
2022.8.17 | 100.00 | 100.00 | 买入 | |||
2022.8.18 | 10,500.00 | 10,600.00 | 买入 | |||
2022.8.19 | 100.00 | 10,700.00 | 买入 | |||
2022.8.19 | -10,500.00 | 200.00 | 卖出 | |||
2022.8.26 | -200.00 | 0.00 | 卖出 | |||
2022.8.31 | 11,100.00 | 11,100.00 | 买入 | |||
2022.9.8 | -1,100.00 | 10,000.00 | 卖出 | |||
2022.9.14 | -2,000.00 | 8,000.00 | 卖出 | |||
2022.9.15 | 7,100.00 | 15,100.00 | 买入 | |||
2022.9.15 | -6,100.00 | 9,000.00 | 卖出 | |||
2022.9.16 | -4,000.00 | 5,000.00 | 卖出 | |||
2022.9.16 | 4,100.00 | 9,100.00 | 买入 | |||
2022.9.19 | 1,300.00 | 10,400.00 | 买入 | |||
2022.9.21 | 700.00 | 11,100.00 | 买入 | |||
2022.9.29 | -1,100.00 | 10,000.00 | 卖出 | |||
2022.9.30 | 100.00 | 10,100.00 | 买入 | |||
2022.9.30 | -5,000.00 | 5,100.00 | 卖出 | |||
2022.10.10 | 5,000.00 | 10,100.00 | 买入 | |||
2022.10.18 | -10,000.00 | 100.00 | 卖出 |
序号 |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买入/卖出 |
2022.10.19 | 10,100.00 | 10,200.00 | 买入 | |||
2022.10.21 | -10,1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10.26 | -100.00 | 0.00 | 卖出 | |||
2022.11.24 | 9,400.00 | 9,400.00 | 买入 | |||
2022.11.28 | 100.00 | 9,500.00 | 买入 | |||
2022.11.29 | -9,400.00 | 100.00 | 卖出 | |||
2022.11.30 | -100.00 | 0.00 | 卖出 | |||
2 | 刘兵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2023.2.17 | 3,700.00 | 3,700.00 | 买入 |
2023.3.7 | 400.00 | 4,100.00 | 买入 | |||
2023.3.15 | 5,800.00 | 9,900.00 | 买入 | |||
2023.4.4 | -9,900.00 | 0.00 | 卖出 | |||
3 | 孙继忠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 2023.2.14 | 500.00 | 500.00 | 买入 |
2023.2.15 | -500.00 | 0.00 | 卖出 | |||
4 | 肖春 | 标的公司董事的配偶 | 2023.2.14 | 20,000.00 | 20,000.00 | 买入 |
2023.2.20 | -10,000.00 | 10,000.00 | 卖出 | |||
2023.3.10 | -10,000.00 | 0.00 | 卖出 | |||
5 | 刘楚平 | 标的公司董事的父亲 | 2023.2.14 | 2,000.00 | 2,000.00 | 买入 |
2023.2.20 | -1,000.00 | 1,000.00 | 卖出 | |||
2023.3.10 | -1,000.00 | 0.00 | 卖出 |
1、毛辕
针对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毛辕已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本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行为早于本人知情时间,本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时未获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本人在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中航电测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人同意委托中航电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及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信息。”
2、刘兵、孙继忠
针对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刘兵、孙继忠已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除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信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中航电测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人同意委托中航电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及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信息。”
3、刘楚平、肖春等人
刘楚平、肖春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依法披露前,本人未自本人直系亲属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
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人同意委托中航电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信息。”
上述股票买卖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亦已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除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做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指示。本人直系亲属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本人直系亲属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信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中航电测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航电测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人同意委托中航电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及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信息。”
(二)存在买卖情形的法人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自查期间,中信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股/张) | |||||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 ||||
累计买入 | 累计卖出 | 期末持有 | 累计买入 | 累计卖出 | 期末持有 |
11,270,051 | 11,224,577 | 46,676 | 94,800 | 94,800 | 0 |
查询期间内中信证券存在买卖中航电测股票行为。中信证券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根据中信证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无需适用隔离墙限制清单、观察清单,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在上述期间内的买卖不违反内外规的要求。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买卖中航电测股票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中航电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查询期间内中信证券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买卖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中航电测股票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杨 萌 | 张明慧 | ||
李骥尧 | 罗 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