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年6月20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3060018)。北交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21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8/1689675729_622552.pdf。
2023年9月6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查阅地址: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06/1693985587_344706.pdf。
公告编号:2023-109
(三)审核通过
根据北交所于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交所网站上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具体查阅地址: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0-11/1697017447_971132.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