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二、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有关政策和交易所的要求,公司拟成立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经过选举。
经过选举,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刘永锋
委员:任保增、许尽峰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