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磊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吸引和留住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算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汇算智算”)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在公司高性能算力服务业务开拓过程中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算智算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