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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1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煤业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0,174,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2,791,7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382,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3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478,4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27,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5,850,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77%。

(八)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康鹤先生、吕锦程先生、刘丽杰女士、王天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 选举康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康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吕锦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吕锦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丽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刘丽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天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王天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陆元昌先生、江斌先生、刘雪娇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陆元昌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陆元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江斌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江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雪娇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刘雪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3:《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宇女士、栾超先生、朱昊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宇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王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栾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栾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朱昊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3%。

表决结果:朱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子璇、吴桐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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