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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同一投票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00—2023年10月2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717瑞星股份2023年10月2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一)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瑞星股份公司会议室。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并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并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需求,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变更为“河北省衡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八)

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工业大道388号”。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09: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俊生

联系地址: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电话:0318-7056788

传真:0318-8230290邮政编码:0531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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