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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陈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迟国敬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隋平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王志勇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并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并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谷红军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志勇先生(召集人)、隋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需求,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变更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工业大道388号”。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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