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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2年度,信永中和实现业务收入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的审计客户数为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同行业其他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3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立才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超过5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青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或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37.5万元,与2022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其中年报审计费29.8万元,内控审计费7.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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