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 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3,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67.19元/股,最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交价为61.04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34,047,6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 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522,140股。公司2023年9月13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80,53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
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