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4证券代码:873843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917,374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337,606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4,980股(含本数),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 |||||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4,268.83万元和4,113.76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12.02%和10.1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战略配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况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