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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轴承: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3-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得了本次会议拟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谷正芬、夏泽涵、邓四二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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