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多氟多股票代码:002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世江住 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多氟多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简 称 | 释 义 |
多氟多、上市公司、公司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世江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姓 名:李世江性 别:男国 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10825195******住 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多氟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其股权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10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多氟多16,664,800股股份,占多氟多当时总股本的15.57%。
本次权益变动后暨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多氟多122,475,444股股份,占多氟多总股本的10.26%。累计权益变化比例为5.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因前述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下降
5.3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当时公司总股本(股) | 变动前股份数量(股) | 变动后股份数量(股) | 变动数量(股) | 当期变动比例 |
李世江 | 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 | 2011/4/29 | 139,100,000 | 16,664,800 | 21,664,240 | 4,999,440 | - |
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6股 | 2011/10/18 | 222,560,000 | 21,664,240 | 34,662,784 | 12,998,544 | - | |
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被动稀释 | 2015/5/27 | 231,120,000 | 34,662,784 | 34,662,784 | - | -0.57% | |
股份增持 | 2015/8/26 | 231,120,000 | 34,662,784 | 35,102,784 | 440,000 | 0.19%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15/10/16 | 251,242,155 | 35,102,784 | 35,102,784 | - | -1.22% | |
股份减持 | 2016/5/3 | 251,242,155 | 35,102,784 | 34,992,784 | -110,000 | -0.04% | |
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15股 | 2016/5/12 | 628,105,387 | 34,992,784 | 87,481,960 | 52,489,176 | - |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2017/5/27 | 627,700,387 | 87,481,960 | 87,481,960 | - | 0.01% | |
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被动稀释 | 2017/11/30 | 646,430,387 | 87,481,960 | 87,481,960 | - | -0.41%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18/7/23 | 702,650,481 | 87,481,960 | 87,481,960 | - | -1.08% |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2019/1/10 | 683,920,481 | 87,481,960 | 87,481,960 | - | 0.34% | |
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被动稀释 | 2020/7/16 | 695,000,481 | 87,481,960 | 87,481,960 | - | -0.20% | |
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被动稀释 | 2021/3/19 | 696,890,481 | 87,481,960 | 87,481,960 | - | -0.03%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21/6/11 | 766,167,589 | 87,481,960 | 87,481,960 | - | -1.14% |
股份增持 | 2022/3/9 | 766,167,589 | 87,481,960 | 87,482,460 | 500 | - | |
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 | 2023/4/25 | 1,071,210,620 | 87,482,460 | 122,475,444 | 34,992,984 | 0.01%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23/8/30 | 1,193,534,779 | 122,475,444 | 122,475,444 | - | -1.17% | |
合计 | 105,810,644 | -5.31%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等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相关审批。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世江签字: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
股票简称 | 多氟多 | 股票代码 | 0024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世江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下降,持股数量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其股权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6,664,800股 持股比例:15.5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22,475,444股 持股比例:10.26% 变动比例为:5.31%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 是 □ 否 □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世江签字: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