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关于更换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姚星昊先生和王若鸣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德证券仍需继续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现由于中德证券保荐代表人王若鸣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现授权饶品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王若鸣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姚星昊先生和饶品一先生。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饶品一先生简历饶品一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领域工作经验,曾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负责或者参与了维业股份(300621)、德恩精工(300780)、长江材料(001296)等IPO项目,泰晶科技(603738)、华菱精工(603356)、金刚光伏(300093)等再融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