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3. 涉案的金额:10,055.15万元;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投资本金4,775.00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率100%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若未来能收回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将会增加当期公司利润。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自上一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即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9日)所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诚宇”)作为原告方涉及的诉讼金额为10,055.15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投资本金4,775.00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率100%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2023年1-6月利润无影响。公司若未来能收回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将会增加当期公司利润。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涉诉时间 | 管辖法院 名称 | 案件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执行情况 |
1 | 新疆诚宇 | 上海剧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剧擘”) | 2023年10月8日查询到立案结果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因上海剧擘进入破产程序,新疆诚宇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债权数额为10,055.15万元的普通破产债权,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10,055.15万元 | 法院已立案 | 尚未到执行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