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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23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了923,800股限制性股份,2023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490,165,190股,因上述事项所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同时,公司为持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川国资发〔2022〕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变动情况,对外捐赠、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等事项决策权限及股东大会、党组织、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条款,并新增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条款,并将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经理”职务的描述统一调整为“总经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2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341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118906956。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发行了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20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03年3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第三条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341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11890695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发行了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20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3年3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4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26,336,775元,实收资本6,226,336,775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578,165元,实收资本8,715,578,165元。
5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6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8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高速公路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第十三条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9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公司的发起人...... 2022年11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合计非公开发行1,412,652,886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6,226,336,775元。(同时删除公司发起设立时认购的股份表格中备注内容)第十八条 增加两款,依次作为该条最后两款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公司的发起人......2022年11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合计非公开发行1,412,652,886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6,226,336,775股。 2023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授予激励对象的923,800股,公司股本因此减少至6,225,412,975股。 2023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490,165,190股,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715,578,165元。
10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26,336,775股,全部为普通股股票。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715,578,165股,全部为普通股股票。
11第二十八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第二十九条 将原二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股份。”内容并入第二十九条。同时增加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解释。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12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二节 股东大会 同目录修订
13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以下公司对外交易事项: ……增加四十条以下条款,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四十条 (一)决定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十四)批准公司单笔实际支出超过5000万元的捐赠或赞助;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公司交易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 (二十)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与修改;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
14增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免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公司向前述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权益的价值若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七)对公司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上述本条第一款规定担保行为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16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视为只采取现场投票。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视为只采取现场投票。
17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删除第八十条,之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8第九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纪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中国共产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中国共产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20增加第九十八条,之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
21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 …… 3.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 (三)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5.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22第九十九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第一百〇一条 ……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可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23增加第一○二条,之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一百〇二条 加强工作保障。公司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
24第一○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25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对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
26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决定下列重大经营事项: 1、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签署同意的,决定下列担保事项: (1)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范围内,决定相关担保事项; (2)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3)单笔担保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范围内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2、决定符合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增加以下条款,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 (九)决定公司单笔实际支出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捐赠或赞助。单笔少于500万元的捐赠或者赞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十)制定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决定公司年度合规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审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十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所述标准的,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十六)项所述标准的,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工程建设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之比,达到10%以上但低于50%的;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之比,下限为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上限为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之比,下限为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上限为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下限为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上限为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之比,下限为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上限为5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3、决定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标准在下列区间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下限标准为:交易总额达到3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类项目单项投资总额达到50亿元(含)或出资额达到10亿元(含),矿业及新材料、清洁能源类项目单项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含)或出资额达到2亿元(含); (2)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达到3亿元(含);增资项目,出资额达到3亿元(含)。 以上项目若为公司参股投资的,以公司实际出资金额计算。 3.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对外投资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十六)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之比,达到10%以上; (2)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之比,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之比,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之比,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上限标准为:交易总额达到3000万元(不含本数)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含本数)。 4、决定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九)须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预案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之比,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4.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章程第四十条(十七)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 未达到上述第3、4条款的交易事项,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 (二十一)须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董事会认为应当审议的事项、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27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本章程的附件。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本章程的附件。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本章程和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属于股东大会决策权限的,应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8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需要设置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营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接受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 本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〇五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〇六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29第一百三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30第一百三十四条 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一百三十五条 经理层应制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1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增加以下条款,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五)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事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项发表意见; (六)就公司拟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其他债权类融资产品,以及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融资额度发表意见; (七)就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以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调整方案、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预案发表意见; …… (九)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等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 (十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事会认为应当审议的事项、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2增加第九章“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之后相关章、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资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同时,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积极有序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33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同目录修订

除上述对照表中的内容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及条款序号等调整和修改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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